荆楚网消息(记者 李柯 通讯员 陈晓鸥)“以前每天从早到晚都在不停地报税,一天要处理300到400单进口货物的关税,现在只需要一个月统一处理1次,简便多了,也轻松了不少。”9月29日,武汉东风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会计朱奕跟记者谈起武汉海关的“汇总征税”新模式时,感慨颇多。
汇总征税,是武汉海关目前正在实行的一种“先放后税、汇总缴税”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企业可凭借银行出具的保函,先办理货物进出口通关手续,提取货物,然后在次月的第5个工作日前完成上月应缴税款的汇总支付,改变了以往“逐票审核、先税后放”的模式。
据朱奕介绍,8月 31日,武汉东风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向武汉海关申报进口一批汽车零配件,涉及税款23632.3元。 2分钟后,该批进口货物顺利通关放行,成为武汉海关辖区内企业首票通过“汇总征税”模式完成通关的报关单。
“要是以前先税后放的模式,我们在提货之前,海关先要对我们申报的货物进行逐票审核,计核税款,我们收到税单并缴税后才能提货,从接到报关单到提货,怎么也得半天的时间。”朱奕说,汇总征税提高了通关效率,节约了通关成本。
汇总征税作为海关系统2015年重点改革项目之一,是海关推进贸易便利化、提高通关效率、节约企业通关成本而开展的一种新型集约化征税模式。该模式简化了申请程序,可为企业缩短通关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企业办理的总担保额度可智能恢复,无需重复办理担保手续。
据武汉海关负责人表示,自2015年7月起武汉海关便全面推行汇总征税改革,通过企业座谈会、12360热线、下厂上门等多种方式,主动向企业宣传“汇总征税”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和政策优势。目前,已有6企业完成海关申请备案,具备开展汇总征税的资质。另有7企业正在积极向海关提出申请或咨询。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适用汇总征税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企业类别为一般认证及以上、已开通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上一自然年度月均缴税次数不低于4次、申报符合规范要求,遵守海关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纳税及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海关提出汇总征税申请。具体申请条件、方式、所需材料等信息,可参看海关总署发布的2015年第33号公告(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49564/info7658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