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通讯员马庆刚、潘伟)昨日,武汉市纪委通报,江岸区一副局长购买床上用品,利用职务之便,让下属单位报销,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10月13日,江岸区某局副局长罗某带领该局一下属单位负责人徐某和工作人员鲍某,到某文化企业慰问。途经光谷一家床上用品商店时,罗某提议,为3人购买床上用品。
鲍某分别以某局两家下属单位的名义开具购物发票,用其公务卡分笔支付,购得6套床上用品,总价值1996元。3个人各分得2套床上用品,罗某分得的床上用品总价值为598元。当月29日,经鲍某、徐某审核同意,以辖区文化企业慰问的名义,将上述1996元费用,分别在这两家单位予以报销。
江岸区纪委办案人员在查对两家单位的年度账目时,发现问题并查出该案。
罗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598元予以收缴。鲍某、徐某另案处理。
江岸区还查处了一起事业单位领导在没有上报主管部门的情况下,3次用公款购买14部手机配发给下属的案件,这名领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作者: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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