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修身立业、履职尽责的长期性课题,广大党员干部应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终身课题,要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必须久久为功。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政绩观出现偏差,根子在于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化。总结不等于终结,理论学习仍需持续深化。要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将政绩观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通过“第一议题”制度、“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反复学、深入学,深刻领会“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核心要义。只有思想上时刻“补钙”,才能在行动上不偏向、不迷航。
学习教育中查摆出的问题,不能“雨过地皮湿”,更不能“涛声依旧”。要建立问题整改“回头看”机制,对照学习教育中形成的“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逐项盘点销号,坚决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对整改不力、敷衍了事的,要严肃问责。同时,要注重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围绕决策程序、考核评价、监督问责等关键环节,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让“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源头上防范“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出现。
正确的政绩观,最终要体现在办实事、求实效、惠民生的具体实践中。要树牢“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引导党员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少做急功近利、华而不实的虚功。要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用好考核“指挥棒”,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标准,让那些为民务实、埋头苦干的干部有舞台、受褒奖,让那些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要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深入基层一线,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切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用党员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
我们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执着,持续巩固和深化学习教育成果,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新征程上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崭新业绩。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邓浩(武汉市黄陂区“木兰墨客”团队、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责编:陈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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