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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观点:需谨慎设置“电信诈骗耻辱墙”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9日10:24 来源: 荆楚网

近日,湖北孝感某乡为警示电信诈骗者,制作了耻辱墙,将当地电信诈骗者的照片、住址等信息公布于此墙上。(1月8日楚天都市报)

据悉,该乡村民潜在国外从事电信诈骗者较多,经公安机关打击后,依然有人潜逃在案,严重地影响到了当地形象;为打击电信诈骗犯罪行为,维护当地形象,于是当地政府制作了此墙。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一石激起了千层浪,有网友对此表示理解、支持,也有网友认为,此举无助解决问题,还侵犯了其家人、亲戚的合法权益,有“乱作为”之嫌,与依法行政相背,认为不妥,建言立即叫停。

电信诈骗者,编造种种谎言,精心布局,引诱着善良者受骗上当,不仅让受骗者蒙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让个其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上演了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惨剧;因此依法打击电信诈骗,将其绳之以法,将其相关信息公之于众,让其无处藏身,可谓是大快人心。

配合公安机关惩治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本是地方政府的职责,制作“耻辱墙”,让犯罪分子亮亮象,能引导法制观念的权立,让犯罪分子的家人传导压力,督促其投案自首、认罪伏法,起到震慑犯罪的功效。

不过,对那些电信诈骗者而言,虽其相关信息已张贴于“耻辱墙”上,但其却消遥法外,眼不见也就难让其产生耻辱感;农村者,“熟人社会”也,真正有耻辱感的不是犯罪分子,而是其家人,显然是将力用错了方向;或许正是这种“耻辱感”让抬其不起头,影响其家人正常工作、生活,让家人利益受损。

俗话说,一人做事一人当。打击犯罪,理当将矛头对准犯罪分子,让犯罪分子接受惩罚,付出应有代价,而不该殃及其家人;这种“连坐”式的惩罚,显然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虽用心良苦,却不值得提倡。

依法治国,关键在依法行政。依法行政,要求政府自己也需遵守法律,高举法律旗帜,依法从事公共管理与服务,不可超越法律红线,要学会让权力关进法律与制度的笼子里;显然这种做法,伤害到了无辜家人正当权益,折射出的依然是权力任性与乱作为。

要维护好地方法治形象,更当选择合法的方式;可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公安机关的办案设施设备,提高其侦破能力;也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识别能力,防止其受骗;更当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让其知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实远离违法犯罪。

迈步新时代,依法治国依然是重要治国方略,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国,首要任务就是要强化政府自身建设,引领政府依法行政,而不是想当然,凭一时头脑发热,就胡乱作出决策,稍有不慎,就会伤及他人,更会触击法律底线。

电信诈骗固然可恶,为其设立耻辱墙,让其榜上有名,也能让人心大快,但必竟让无辜利益受伤,更与依法行政相背;如此做法,理应慎之又慎,切莫让权力任性之闹剧继续上演。

稿源:荆楚网

作者:尚凡 

【责任编辑: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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