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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观点:椰汁广告“顶污作案”唯有重罚才能下线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4日15:13 来源: 荆楚网

日前,椰树椰汁更换了2019年新包装。有网友称其新包装上印的女模特不仅风格低俗,还带有暗示“丰胸”效果的文字。报记者13日下午从海口工商证实,目前对于椰树外包装涉嫌低俗和虚假宣传一事,该部门已经立案调查。现正在调查中,尚无最终结论。(2月14日《北京青年报》)

椰树椰汁包装和广告“顶污作案”,其目的不言而喻,就是在“污文化”、“荤段子”横行的当下,可以吸引大众眼球,制造轰动效应,达到广而告之的效果,从而带动产品销量。但从道德和法律层面说,“顶污作案”的椰树椰汁包装和广告,不仅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而且涉嫌虚假宣传,在本质上属于违法违规广告,市场监管部门必须依法予以惩治,而不能止于大众在网络上进行毫无力度的道德谴责和吐槽。

椰树椰汁广告语长期以来使用“白嫩丰满”的字样,这种打“污文化”的广告显然太过低俗,违背了社会公德,这是一直以来引起人们不适的主要原因所在。《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情形。

再者,椰树椰汁的包装和广告文案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意思却是具有丰胸功能,至少再客观上让广大消费者误认为具有丰胸功能。但根据目前的医学研究来说,椰汁并没有丰胸功能的科学结论。换言之,椰树椰汁的“丰胸饮料”定位,涉嫌虚假宣传,在本质上属于违法违规广告。《广告法》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情形的,为虚假广告。

实际上涉嫌违法的“顶污作案”的椰树椰汁广告已经面世多年,即便屡屡被网友批评,却没有选择做一款老实饮料的正当经营之路。究其根源,还是椰树椰汁低俗广告、虚假广告的违法成本过低,对椰树椰汁厂家没有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反而助长其“顶污作案”的歪风邪气。按照以往椰树椰汁低俗广告、虚假广告的处理情况来看,市场监管部门并没有介入,对其进行处罚,仅限于广大网友在网络上吐槽,使得椰树椰汁“顶污作案”处于低成本乃至零成本状态。

可见,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椰树椰汁“顶污作案”的低俗广告、虚假广告彻底下线,不再污染大众眼球,市场监管部门必须依法对其予以重罚,不能手软。《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稿源:荆楚网

作者:何勇

【责任编辑:詹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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