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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活力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6日20:20 来源: 荆楚网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对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的战略部署,推动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绩。知识产权的有力保护,营造出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不仅推动了国内“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格局,同时也吸引了外资的不断涌入。

当今世界,知识产权权利确认、技术扩散、惠益分享以及打击侵权盗版等成为各国共同面临的复杂现实问题,必须通过更加紧密的国际合作,共同加强对创新成果的有效保护。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维护、参与、建设中责无旁贷也勇于担当。在现实中,中国坚定不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从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法规、改革体制机制、加强司法和行政保护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这不仅是履行国际规则,也是中国创新发展的内在需要。

回顾历史,知识产权保护上升到国家战略可以追溯到2008年6月5日,这一天中国颁布施行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一时间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了全社会的焦点。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上,中央作出了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重大部署,这一改革旨在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分头管理和重复执法的问题,完善知识产权的管理体制,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全链条,推动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事实证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巨大成绩。统计数据显示,到2017年底,中国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35.6万件,已成为《专利合作条约》框架下国际专利申请的第二大来源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机构发布的2017年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中国名列第22位,居全球中等收入经济体之首。

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力实施也要归功于中国的制度优势。近年来,通过推行“严保护”,让侵权付出沉重代价;统筹协调“大保护”,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精准发力“快保护”,积极推进快速维权;一视同仁,依法保护各类创新主体……最引人瞩目的当属在北京、上海、广州组建了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并在其他各省市组建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实行跨区域审判。这些有力的制度无不彰显“中国之治”的伟大和博大精深。

新时代的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最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不仅营造着中国日益良好的创新环境、营商环境,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同时也必将通过释放出内需潜力、创新动力、市场活力,推动中国经济在惊涛骇浪中行稳致远。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鑫博

【责任编辑: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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