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东湖高新区发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十条”(以下简称“十条”),旨在满足光谷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应对上市风险、337调查等知识产权方面的需求。其中,重点强调对维权所产生的的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费用的50%给予支持,其目的重在打击侵权行为,尊重知识产权,催化科技创新动力。
国家的发展进步离不开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作为个人或企业创新的成果,是推动我国创新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对科研人员努力拼搏创造的褒奖。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一方面我国承担着巨大的科技创新使命;另一方面,在一些西方国家眼里,科技却成了自己独占独享的垄断性权利。这种倒行逆施的科技霸权主义行径,绝不可能得逞。在这种情况下,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应加大力度,将打击侵权持续到底。
打击侵权要将政策落实落地,久久为功。侵权行为不仅影响了企业或个人的经济效益,更为重要的是间接阻断了科技创新的动力源。2021年7月,湖北省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1”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综合运用约谈整改、预警监测、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多种工作方式,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违法行为。2021年9月2日,山东济南海关所属东营海关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发起成立“东营市轮胎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旨在推动辖区轮胎企业协同发展,增强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区域产业整体创新水平。多种政策的落地落实,更加坚定了我国打击侵权的决心,要将侵权行为遏制在起始,强化保护知识产权,鼓励科研人员创新革新,守正笃实,久久为功。
打击侵权行为,更需要将知识产权的权利保护意识深入人心。自2016年起,“知识付费”这一概念便传入各行各业,据悉,2021年中国知识付费用户规模预测为4.77亿人,这一庞大的数字背后,是国人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强化,是国家发展进步的体现。但是,在新时代移动通讯的技术赋权下,知识产权保护可谓难度更大,侵权行为络绎不绝,保护知识产权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不采用,不接纳侵权产品,抵制侵权行为,将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深入到生活和工作的点滴。
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仅在于国家层面,更在于每个人的行动,要将侵权行为打击到底,保护企业及个人的合法利益,为国家科技进步发展助力,为中华民族复兴助力。
稿源:荆楚网
作者:万长长(宜昌兴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