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支持措施出台和民营经济发展局的设立,充分显示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基层财政作为财政政策落实的执行者,更要找准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定位,当好财政政策的执行者、政策宣讲的传播者、民营企业的服务者、问题反馈的倾听者,确保政策效应得到充分释放。
做财政政策的执行者,当好“实干家”。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地方政府的各项助企惠企政策,打好助企纾困“组合拳”。要坚持问需于企、问策于企,打造符合基层财政实际的政策体系,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增强财政、货币、产业、科技、就业等政策的系统集成,确保政策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做政策宣讲的传播者,当好“讲解员”。要紧盯国家政策变化,及时梳理优化政策供给,建立财政政策常态化宣讲机制,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网络式平台,广泛宣传政策措施及工作成效,让民营企业切实感受到财税政策带来的实惠。同时,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通过财政政策宣讲团队,企业家座谈会、企业家进机关等活动,深入民营企业广泛开展政策宣讲,为民营企业送政策、讲政策,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做民营企业的服务者,当好“店小二”。持续推进“免申即享”改革和“数字财政”建设,简化财政业务办理流程,优化审核程序,提高财政管理效能,打造一流政务环境。落实落细财政金融政策,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涉企违规收费和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整治等工作,打造一流市场环境。持续构建财会大监督格局,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及时公布服务监督电话,规范管理行为,打造一流法治环境。
做问题反馈的倾听者,当好“解惑人”。要聚焦民营经济发展财税政策执行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开展调查研究、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等活动,引导财政干部深入基层一线,掌握实际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对于短期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对于需要长期解决的,要建立长效化机制,持续推进;对于基层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寻求政策支持。
民营经济强则国强,民营经济兴则国兴。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是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找准基层财政部门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定位,是新时代交给我们的必答题。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马新勇(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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