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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东湖评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14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发端于枫桥小镇的“枫桥经验”,在浙江遍地开花结果,于全国各地大放异彩,跨越一个甲子的岁月,从“一地之计”上升为基层治理的“一国之策”,历经时代淬炼而不朽,展现出历久弥新的魅力和活力。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60年来,“枫桥经验”秉持初心,历经风雨洗礼和实践检验,不断向纵深发展推进,从乡村“走”进了城市,从陆地“漂”到了海上,从线下“扩”到了网上,从社会治安领域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成为“中国之治”的亮丽名片。时代在变、形势在变、社会矛盾的内容也在变,但深入挖掘“枫桥经验”背后的“密码”,不难发现,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的政治优势不变,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的精神实质不变,始终坚持法治思维的鲜明特征不变,从而让其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丰富发展、与时俱进,更好地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更加强调党的领导。群雁高飞靠头雁,船载万斤靠舵人。党建引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灵魂,反映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本质特征。60年的实践证明,凡是“枫桥经验”坚持和发展得好的地方,都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的地方,也是党建工作和社会治理融合得好的地方。因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要旗帜鲜明地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建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将党建工作和社会治理科学有机融合,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红色动力”。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更加注重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人民群众是基层治理的“源头活水”。实践表明,“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实质就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因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与否作为检视治理成效的根本标尺,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让城乡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最广参与者、最终评判者,从而辐射带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群众自治圈”“社会共治圈”。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更加彰显法治思维。“枫桥经验”具有“和为贵”的精神意境,强调通过自治和协商的柔性方式解决矛盾,蕴含着中华法系传统的文化底蕴。60年来,“枫桥经验”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送法下乡”,持续构筑法治文化广场、长廊、剧场、步道等普法宣传阵地,用丰富多彩的文艺形式和载体,宣传普及宪法法律和党的大政方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是要将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将基层“末梢”变成治理“前哨”,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平安建设、社会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人民满意是一条走不停的路,“枫桥经验”是一本写不完的书。实践充分证明,“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是我国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金字招牌”,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是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也是在新征程上续写“两大奇迹”新篇章的时代需要。相信在下一个甲子,不断发展创新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历经时光磨砺和实践检验,依然会在中国大地光芒四射,也必将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中行稳致远,展现出显著优势和独特魅力!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金凤(武汉经开区)

责编:王舒娴

【责任编辑: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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