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评论 > 东湖观点

【地评线】东湖评论:厚植爱国情,砥砺强国志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16:14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教育史上首例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的法律文件,当为法治建设进程中重大里程碑,为爱国主义精神融入国家血脉和民族灵魂提供坚强法制保障,对于推动爱国主义成为人民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自古以来爱国主义就流淌在中华民族血脉之中,是我们民族精神核心,贯穿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影响无数的后辈。革命战争年代,中华民族遭受重大苦难、付出巨大牺牲,无数革命先烈不惜抛头颅、洒热血,为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百折不挠、浴血奋战,是爱国主义精神激励着中国人民维护民族尊严,在历史的洪流中奋勇向前。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英雄模范为理想奋斗、为国家献身,从国家一穷二白到人民富裕安康,满怀希望、坚定信心,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是爱国主义精神驱动着中华民族这艘航船,在改革开放路上乘风破浪、奋勇前行。展望新征程,中国人民前进动力更加强大、奋斗精神更加昂扬、必胜信念更加坚定,梦想接连实现、充满生机活力,铺展开一幅气象万千的时代画卷,也必将在通往伟大复兴的路上克服艰难险阻。

伟大事业需要伟大精神,伟大精神铸就伟大梦想。党的伟大精神和光荣传统是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是激励我们奋勇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当今中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国家强盛、民族复兴需要物质文明的积累,更需要精神文明的升华。要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要提高人民思想觉悟、文明素养,道德水准,把爱国主义教育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在居民公约、村规民约中体现爱国主义精神,通过举办演讲比赛、道德模范评选、爱国党课“我来讲”、红歌“我来唱”、爱国主义宣教月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红色资源、文化遗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文化场馆等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奖励、重要纪念日、中华民族传统节庆等来增强人民的爱国主义情怀和意识,传播爱国主义精神,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不断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凝聚奋进新时代、实现民族复兴的蓬勃力量。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家国情怀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必须付诸行动的责任和使命。作为当代年轻干部,我们要加强党性修养,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用真理武装头脑、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做到与党同心、与祖国同行、与人民同在,将“小我”融进祖国与人民的大我之中,以“敢啃硬骨头”的闯劲,“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拼劲,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在行动上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察访民情民意,找准查实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采取更加精准有效的措施,满腔热情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青春书写着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的华彩篇章。

回顾来路,步履铿锵;行而不辍,未来可期。几十年的风雨征程,中华民族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踏上新征程、新起点,我辈当自觉牢记爱国情,砥砺强国志,共同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周倩(武汉经开区)

责编:王舒娴

【责任编辑:刘文颖】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