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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政法优秀创新成果系列评论⑰】深化案件繁简分流 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4日22:09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近日,由省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评选活动结果正式揭晓。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荣获“新时代湖北政法工作十大创新品牌”。10月17日下午,“荆楚政法基层”宣传调研采风团一行走进汉阳法院实地采访调研,深入了解该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创新成果情况及成效,着力宣传武汉知音故里新“枫”景,奋力谱写湖北法治建设新篇章。

“好比是一家大医院,小病看急诊,大病住院治。”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案件井喷式增长。为破解“案多人少”矛盾,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新平衡,汉阳法院积极凝聚改革共识,精心谋划、精深研学、精细分工、精准发力,探索开展刑事、民商事案件快审速裁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试点工作。历经10余年的实践,该院案件繁简分流改革逐步在探索中完善、在拓展中升级,形成三大诉讼加执行的“3+1”繁简分流格局,探索出了行之有效的规则模式。

精心谋划,合理配置资源,打造繁简分流工作平台。拓宽多元解纷领域,联合公安检察机关探索刑事轻伤害案件多元调解,联合区司法局出台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意见,积极开展执前和解,形成多元解纷审判执行领域“全口径”覆盖;拓展多元解纷资源,引入调解组织35个、特邀调解员264名,实现各类解纷资源优势互补;拓深多元解纷触角,在全市首家区级矛调中心设法官工作室,进驻开展调解指导、诉调对接,在行业协会、工业园区、街道社区设诉调服务站、助企联络站、阳法驿站,推动更多纠纷诉前化解。立案繁简分流。制定案件繁简分流实施意见,细化繁简案件区分标准,明确立案庭办理简案,人民法庭办理买卖合同、家事道交案件,其他审判庭办理繁案,实现审判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执行快慢分流。深化“分段集约、类案集中、繁简分流”执行机制,明确执行指挥中心办理足额查控案件,快执团队办理简案,普执团队办理繁案,实现简案快执、繁案精执。

精耕主业,创新诉讼机制,实现繁简分流提速增效。推行简单案件集中审理,对案由案情相似案件实行集约化管理,集中送达、集中走访、集中庭审、集中保全。针对案由案情关联度较高的如物业合同案件,实行示范诉讼方式,通过个案的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对同一小区的类似案件形成判例,促进后续案件的调解,带动批量案件的快速高效解决;积极推进更加高效、更加明了的庭审方式,既注重简化庭审,又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民事诉讼对案由案情相似的案件,进行“门诊式”庭审,选取个案公开开庭审理,对同类案件形成判例,促进后续案件的调解;对诉讼要素相对集中的案件,实行“要素式”庭审,法官根据当事人事前填写的要素表逐项进行审理。对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结合该院实际情况统一快审速裁简化文书制作标准,制作常见案件简化文书模板与说理资料库,大量适用“表格式”“要素式”“令状式”文书,简明展现双方争议焦点、阐明法院判决理由,使得判决书通俗易懂。

精准发力,全方位落实,保障繁简分流取得实效。强化繁简有别的监督管理。健全审判权运行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对难案质量与简案效率的管控。健全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充分释放专业法官会议为个案提供咨询、统一类案法律适用和审判委员会决策把关重大案件、总结提炼新型典型案件办理经验等作用,着力把控好案件质量。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明确案件审限变更、程序转换、审判组织转换等事项由院庭长层层审批,加强对法官办案效率的监管。

繁简分流是人民法院提高审执效能的要求,是矛盾纠纷多元化接机制的举措,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升审判治理水平现代化的选择。新时代,新征程,期待政法部门进一步扩大品牌效应,更好的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有效促进司法改革成效的提升。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周晶(武汉市汉阳区法院)

责编:丁楚风

【责任编辑:伍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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