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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勿让“体检标准”成为求职路上的“绊脚石”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8日08:56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我公司特此依照法院生效判决,公开登报向您赔礼道歉!”前不久,《深圳商报》刊登由深圳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致歉声明。声明中,该公司称在招录过程中,基于与工作岗位要求无关的身体条件,对陈正进“进行差别对待,违反了平等就业原则”。

法院这一判决结果维护了应聘人的合法权益,也给制定不合理招录标准来考察求职者的企业敲响了警钟。体检是正式入职前的一个必要步骤,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权益。但如果入职体检被滥用,企业因不合理的体检标准拒绝录用求职者,入职体检也成为许多求职者的“心病”,害怕自身的“小毛病”影响最终的求职结果。对于企业这种“越界”的用人体检标准,要制定有效的预防和纠错机制,规范企业用人行为。

加强普法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一部分求职者对法律知识了解甚少,不了解自己受保护的权益,无法有效维权;还有的求职者在维权方面有顾虑,担心与用人单位闹僵后,被隐性对待导致更难找合适工作。对用人单位和求职者都要要加强普法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合法用工的自觉性,让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成为用人单位共识和行为底线。帮助求职者提高维权意识和应对能力,通过就业辅导、网络普法等活动,对有关劳动者权益方面的法律知识进行宣讲,讲解具体维权步骤。当求职者在遇到用人单位因为体检结果而拒绝录用后,敢于依法多方式、多渠道维权。

制定体检标准,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指导。如果企业缺少明确性的指导,没有统一标准,可能会出现“越界”行为,比如,招聘岗位圈定男性求职者,排除特定户籍地的求职者,提高求职者入职健康标准等。因此,要完善相关用工规定,对入职体检做出更明确标注,哪些属于真正“体检不合格”,统一评判标准,引导用人单位规范招录标准。针对用人单位因体检指标问题拒绝录用求职者的行为,可以通过设立举报邮箱、举报电话,鼓励求职者维权,对用人单位就业歧视形成有效遏制。

开展专项检查,规范用人单位招录行为。定期开展劳动就业市场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对存在用工歧视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有效维护求职者合法权益。根据求职者举报情况开展摸查行动,对滥用“体检标准”招录人员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将企业用工行为公开,将企业信誉与用工歧视挂钩,约束企业行为。对违规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将屡教不改的企业拉入“黑名单”,在企业优惠政策、经营范围等方面进行限制,扩大处罚范围,加大处罚力度,不给用人单位滥用的空间。

体检标准不能成为求职路上的“绊脚石”,有关部门需主动出击,引导用人单位规范招录行为,增强求职者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群策群力,共同维护求职者权益,共同推动求职环境向上向好发展。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付君(宜都市人武部)

责编:廖逢倩

【责任编辑: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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