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该法颁布实施24年后进行的首次大规模修订,对于增强行政复议机构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强化其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导地位以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一种监督机制,其在防止、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保障、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等方面都发挥着巨大的功能作用。随着行政复议体制的不断完善,公民法治意识的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已逐渐成为化解行政争议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
中央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中对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等提出明确要求,此次《行政复议法》的修订则是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适应新发展阶段对行政领域各项工作和制度建设的新要求,修改工作特点突出,修改内容亮点纷呈。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定除垂直领导等特殊情形外,行政相对人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授权组织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符的,今后统一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通过整合行政复议职能,着力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增加规定了多项便民举措,为行政相对人申请、参加行政复议提供便利,有力保障其享受行政复议过程中的各项权利;完善了行政复议审理程序,从审理的一般要求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两个方面进行明确规定;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决定体系,加强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监督力度,确保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中都能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此次《行政复议法》的修订,真正通过法定程序将“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重点解决制约行政复议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作用的突出问题,将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制度效能。
相信新的行政复议法施行后,将会再一次促进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通过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的制度目标,有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叶宇辰(“楚财先声”网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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