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敏:让农民工成为新市民是城市的责任
发布时间: 2008-07-12 09:3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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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家单位决定实施“迎接新市民工程”,300万在鄂农民工符合一定条件者,将可以在所在城市办理城市户口,在子女入学、福利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符合一定条件”表明,变农民工为新市民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是一个动态且长期的过程,只有那些境遇较佳、学历较高、有所专长的农民工,才能率先成为新市民。虽则如此,比起户籍门槛铁板一块,比起一些城市放开之后又回潮,这确是一种比较务实的做法。至少说明,城市社会开始正视农民工的不平等待遇问题,并切实承担起吸纳农民工成为市民的责任。
农民工在城市真实地生活,为城市做着看得见的贡献,却一度无法分享城市发展的成果。他们不进入城市人口的统计中,不进入城市福利与保障的人均换算中,对城市来说,他们仿佛“乌有”的存在。不需要经过费力的思考,任何一个人都能明白,这是一种不平等。户籍与福利不平等的背后,是尊严的不平等,权利的不平等。
城乡户籍的隔绝曾长期存在,如今逐渐为人关注和重视,也有所松动。对城市社会来说,这种隔绝和差异是确知的,却未必能还原成真实的生活感受。而对于农民工,这隔绝与差异里,有触目惊心的生活痛感,有万般沉重的艰难忍受。城市的发展不能变成生活痛感地观看,不能变成忍耐力的竞技场。打破户籍门槛,消除不平等待遇,是城市义不容辞的责任。
固然,城乡二元制度的改变非一日之功,其中难度和阻力可以想见。只是,城市社会习惯于将此间繁难当作一个技术问题,比如资源有限、流动性大等都是常见的理由。我们认为,给予农民工以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首先是一个价值问题,然后才是一个技术问题。所有人都有同等的权利和尊严,农民工及其子女有着与市民同等的对生活的热望和追求,确认这些价值之后,才可能建立起与价值相匹的技术和方式。
事实上,即使暂时搁置城乡二元的先天问题,城市也并非只能提供给农民工现阶段的生活。每年为讨薪而奔波呼号的多是农民工而不是市民,便是一个证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让农民工按时拿到工钱,工伤可以得到治疗与赔偿,这些都是城市可以做到的。因此,不仅让农民工成为新市民是城市的责任,让农民工得到政府与法律的同等的保护,也是城市的责任。
目前,300万在鄂农民工可以办理城市户口是一个良好的开始,此后在享受同等待遇方面是否能少些奔波,少些冷眼与怠慢,也同样包含在我们的期待之中。更广泛地说,城市责任的担当,城市光荣的显现,也许就在于让背井离乡者有家,让贫弱者有尊严,让劳作者得承认。
稿源:长江商报
作者:刘敏
(本文来源: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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