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文明城市的道路上,武汉市已进入关键的冲刺阶段,无论是政府还是市民,大家都希望为赢得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尽最大的努力。然而,达到什么样的标准,通过哪些方面的行动、工作才能符合文明城市的内涵呢?我想,衡量一个文明城市,整洁的卫生环境、完善的基础设施、发达的交通网络、优美的城市环境、现代化的房屋建筑这些“硬件”必不可少,但最关键、最重要的还是一个城市的“软环境”,包括市民的基本素养、政府机关的行政效率、优良的投资环境以及城市居民的民生状况,这些软性的指标是反映城市发展、进步的晴雨表,也应是创建工作中的重点课题。
其实“文明”的内涵是丰富的,多面的,文明同时包括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而在物资文明建设方面,随着全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各个地方的城市硬件设施的建设都取得了巨大成就,林立的高楼大厦,干净整洁的环境,纵横穿梭的道路桥梁已不再是一个城市的专利,而城市的软环境,也就是市民的人文素质,政府机关的执行力、办事效率,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作风将是城市展现优势和特色的砝码。
文明从词汇的内涵上讲,是指一种先进的社会和文化发展状态。相对与过去落后、消极的事例如果能做出改进、革新的行为,也是一种文明的表现。而作为一个现代化的大都市,如果相关行政机关如果能进一步改变拖沓的作风、烦琐的程序、消极的态度,以干净利落的高效风格在最短时间解决民众相关问题,用微笑、耐心、专注的态度为民解忧排难,告别让过去那种几个部门踢皮球,让百姓满街跑的现象,改变类似落实的现象,这不就是身边的文明吗?其实,文明体现于细节,我们生活工作中的许多大小事都是反映城市文明的镜子。比如,在城市建设方面杜绝半拉子工程;在行政办公方面告别文山会海、文牍主义,改变光喊口号不落实的怪象,提高政府执行力;在民生方面,满足百姓最关切、最直接的利益需求,推进就业、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服务工程,改善市民的生活。例如,山西长治市街道办将残疾人保障也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点,对歧视、侮辱、虐待残疾人的案例限期进行详尽的收集,并深入司法、信访部门对案件处理结果进行统计、调查,通过加大对残疾人保障力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成为该市创建工作中的“特色”。江西萍乡市在创建活动中加强了城管执法中的文明精神,城管、警察、工商等执法人员也不再一味地“以罚代管”,而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取代了过去的驱赶、没收货物、罚款等粗暴做法,改造扩大贸易市场,免费发放工具箱、工作服,为这些劳动者提供安全、稳定的谋生场地。“窗口”部门门不再难进、脸不再难看、事不再难办。挂牌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阳光政务、绿色通道等种种“公仆”举措,让群众感到温暖而舒心。该市通过改善民生,创造优质的软环境赢得了社会广泛的赞誉,深化了文明城市的内涵。这些城市的正面事例也可成为我们扬州市创建工作中可借鉴、参考的地方。
相关机构单位应从小处着手,从细节做起,通过一件件小事的积累,将文明之风吹遍城市的每个角落,吹遍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将创建文明城市的评比工作作为城市发展的长期战略,让文明的观念、行为、制度扎根于武汉,让文明的点滴汇入武汉市人文传统的长河。
稿源:荆楚网
作者:袁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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