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起,武汉的低收入老人可以前往所在的社区申请居家养老“补偿服务”。申请的具体条件为:有中心城区城镇户籍,单身独居,75周岁以上,月收入1000元以下。符合这些条件的老人申请居家养老服务时,一半费用将由政府埋单。
我们不知道武汉有多少符合这个条件的老人,但无论这个人数有多少,这都是一个惠民之举。体察一个市民群体的难处,保障他们的生活,我们从来就不嫌其多。
这样的变化,其实正是一种进步。单就老龄群体来说,武汉已频出新举。这几年,政府的十件实事里都有为困难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养老保险出新政、缴费基数上调也适时而行,前一段时间,又推行了新版老年证,享受的优惠范围再次扩增。这是一个侧面,映射出这座城市正在发生的变化。
这样的进步也处在时代的链条之中。今天,一般的行政管理行为较一二十年前已有明显改善,照章行事、规范操作、实事求是,无不体现了水平的一定提升。无论是出台政策还是民众登门办事,无论大到实施一个重大惠民工程,还是小到办一本护照,办一张身份证,处理一起交通事故,基本的服务水平已有别于昨日,政府行为的人性化水平也今非昔比。
但处在历史进步年轮中的,不只是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还有人们的权利意识。人们越来越追求自己理所应当的利益,寻求权益的保障。人们不仅关注政策的结果,更关注政策实施的过程,这决定了与之相匹配的政府管理和服务行为要更加的人性化、体贴和细腻。我们之所以常听到人们对政府管理和服务抱怨不满,不是因为行政管理行为没有进步,而是因为人们对行政行为要求更高,眼睛盯得更紧。
应当看到,公共事业乃政府行为之本,随着社会发展,我们将进入一个政府为公共利益付出更多、投入更大的时期。公共利益的投入会惠及不同的人群,除了为老人提供保障,还有其他人需要政府去关照。关照不是施舍,而是承担政府应当负起的责任,一切在于人,一切为了人,一切为了人的发展。这要求我们不能只是抱着一个良好的初衷去实施一项政策,也不能只是为了寻求一个结果,过程之重要尤需认真对待。
为了达到一个目的而不计手段,这不是我们需要的,为了立马见成效而不顾人们的感受,这也不是我们需要的。任何一个政府行为,任何一项为民举措,当体谅人的处境,给普通人以体面和尊严,以此来激发社会更大的善意。只有让政策实施的过程自始自终都释放人性化的温情,了解人们的心理和需求,尽量考虑每个人的利益,尊重人,爱护人,才能让人们方便、舒心地去分享发展的果实,才能让我们的城市奔涌以人为本的泉流。
让更多人性化的举措在城市出现,让更多人共享城市发展果实,让更完善的福利体系建立,让我们所生活的社会最终走向一个更加人性化治理的社会。
稿源:荆楚网
作者:hx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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