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榆晚秋:是什么成就了诅咒横幅?
发布时间: 2008-10-09 09: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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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不要将(倒)垃圾,否则出门全家死光撞死。”这是洪山区小何村416号旁一个白布横幅上的内容。至昨日,这个横幅已在此悬挂10余天,这种用恶意诅咒来制止不文明行为的方式引发居民公愤。(长江商报10月8日报道)
“仓廪实而知礼仪”,是句老古话,应该说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在物质文明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并没看到居民中的大多数选择文明的语言、文明的行为,相反我们看得到的多是旅游留名、上公车拥挤、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等,看似简单的举手之劳的文明行为和语言,在许多兜里有些闲钱人的眼里却成了一种艰难之举。我们一直渴望得到文明的对待、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礼仪,但是我们在对待别人又是怎么样的态度和行为呢?当前大家一直在讲民主和法制,而不知道民主和法制有一个基本的精神就是权利和义务,我们往往享受了权利却没有尽到义务,同时,我们的道德评判标准往往是双重的,对别人要求是一套,轮到自己却又是另一套。讲权利理直气壮,讲义务就漠然视之。在每年各地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的过程中,宣传、教育、引导等各种手段和方式应有尽有,为什么还有人不讲文明?为什么隔三差五的给自己家里做卫生,却把垃圾乱倒出来污染别人的生活环境?既然明白“乱扔垃圾的习惯确实不好,给他人带来了不便”,为什么还有人在乱倒呢?何况,这冰冻三日非一日之寒,如此恶臭绝不是一个人所为、一时所谓!
在新闻中,我们听到这样的言语:“有人在此处贴了乱倒垃圾罚款50元的告示,但效果并不明显。自从挂了横幅以后,在此扔垃圾的人基本没有了,效果非常明显。”可见兜里有钱是不怕罚,再说法治社会讲究程序合法,只怕你罚款还要拿出罚款的执照来啥!文明应该说属于道德的范畴,而道德缺乏的就是强制力。当我们以儒家“人之初、性本善”的观点来教化,达不到预期效果时,不妨试试法家的“人之初、性本恶”的观点来点处罚,当处罚也不起作用时,咱再试试佛家的因果报应,给点诅咒。反正咱三教九流多得是,不信那一个不起作用! “不管白猫黑猫逮住老鼠就是好猫”,方式和手段不同,只要是能让街坊邻居有一个良好的生活条件,为什么不能试呢?何况还有“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呢!当然,这种做法在大家都养成了文明习惯之后,就用不上了,也是必须得摘除的,毕竟“以这种恶意的诅咒来制止这种不文明行为,本身就不文明”!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看着这样的字眼不仅能提醒自己不要乱倒垃圾,做一个文明人,也提醒自己要制止别人乱倒垃圾,做一个讲责任的社会人!
人人都文明了,又何来这诅咒之横幅?
稿源:荆楚网
作者:桑榆晚秋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桑榆晚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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