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过不少批评城管的文章,也听说过一些城管抱怨自己是弱势群体,一直都认为这是一种很诡异的说法,但这次,恐怕连我都得信了。
正在全力建设“两型社会”的武汉,开城市管理之先河,创造性的实施了向城管部门派驻警察的举措。这些警察的职责是更快捷、更直接查处城管人员在依法管理城市建设中出现的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治安和刑事案件,更为有效地打击犯罪,保障城管部门正常执法。
武汉民风彪悍全国风闻,但其城管弱势到需警察保驾护航的地步,的确超出个人想象力,若果真如此,首先为以往武汉的城市管理鼓掌,也幸运于小摊贩们曾经的处境,在各地城管屡屡上演全武行,打得摊贩们满地找牙的情景下,有这么一群“弱势城管”的存在,简直就是城市管理的奇迹,倘若说武汉正要建设“两型社会”,其中一型是“环境友好型”,这根本就是一个现实的模板,是是和谐社会的典范,何须再建,只要直接向中央申报通过就行。
其实关于城管是弱势群体,也还有不少事例得以佐证,譬如说前段时间,有个叫做强强的小孩,因为爸爸小海是城管,同学们知道后,都瞧不起他,因此对爸爸说:“长大以后打死也不做城管”,这对一个父亲的尊严可谓致命的打击;譬如在关于“城管释义”的事件中,城管被网友解释为:①名词:专门欺压租不起商铺、办不起执照的商贩以及其他弱势群体的黑社会组织。②形容词:形容残暴、血腥、恐怖。例句:你也太城管了!③动词:等同于打、砸、抢……”这个说法得以迅猛的传播,得到了广大网民的交口称赞,说其身败名裂也不为过;
城管难道天生就是坏蛋?这没道理。在平常,他们大多数人跟我们一样,可能会是一个好的父亲,好的丈夫,好的朋友,至少不会比太低于大众的平均水准!可当他披上城管的衣服,在执勤之时,确实又会让我们感到惊慌失措。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多数城管的“城管行为”和其个人生活中的行为完全是撕裂的,属于典型的人格分裂。这种人格分裂的要点就是,当他披上城管的服装,当他在执勤的时候,他很难克制自己,不做出那些凶神恶煞,让普通民众唾弃,厌恨的事端出来。因为只有这样才符合城管权力的逻辑。
城管权力有什么逻辑,一方面其管的是穷人,基本上是社会最底层的那一群人,这些人所掌握的话语权很少,和权力博弈的能力微乎其微,城管权力伤害他们所要承担的后果非常之小;另一方面,就是城管的工作“责任重大”,要保持一个城市干净光鲜的外表,要维系那看似“和蔼可亲”的秩序,那稳定动人的社会状态,这都合乎掌握它们饭碗的领导们的需要,也是中国式政绩观的一种真实写照。如此,产生这种“平常人”与“城管态”典型的人格分裂,也是必然。
为什么说城管是“弱势群体“?这并不是说城管做出的很多行为不可恨,而正是因为其很多行为是多么的可恨。但是,其可恨的行为往往带有”损人却很少利己”的特性,虽然说,通过罚款之类的行为,可以攫取一部分利益,但是,他们最可恨的那部分行为,譬如说掀翻小摊贩的工具,打人甚至群殴,他们是没有得利的,除了遭人唾弃之外,如果有极端反抗者殊死一搏,可能就血溅五步了。
现实情境下,城管是小摊贩们的主宰者,而因为其暴力性,像魏文华这样的无辜路人也受到牵连,但是,作为一种扭曲制度下的产物,其本身却在整个社会生态系统,也仅仅处于中低端位置,如果说小摊贩以及魏文华这样的无辜路人,是这个扭曲制度的第一牺牲品,那么城管自身又何尝不是这种扭曲制度下的第二牺牲品呢?而每次事关城管的大事件浮现时,我们又有何作为,有何能力,指向这个扭曲制度背后的最大受益者呢?而获取制度改良的动力呢?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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