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邓女刺官案的另一面:真相、公正vs同情心
发布时间: 2009-05-22 10:41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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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巴东警方的案情通报,我的心情也只能以失望来形容,因为,人都是同情弱者的,何况邓玉娇这样弱小的花季女子,何况对方是强势的天生让人暗生反感的官员,所以,大凡有些同情心的人都在心里有一个隐隐的期望--就是,希望当时的情形,邓贵大的行为足够恶劣,足够证明玉娇冲冠一刺的正当性,使得可怜的邓玉娇能够免于法律的追究。
但事实终归是事实,事实会因为大家的同情和监督更易厘清,但却不会因为大家的同情而有所变化,同情和道德审判更不能替代法律,我们期待的是事实的真相和法律的公允,而不是因为同情而去扭曲事实并罔顾法律,鲁提辖三拳打死镇关西,林冲杀死高衙内,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大家为之神往,不吝词语讴歌的对象--但同样,不管什么时代,不管哪个阶层当政,都会毫不客气地将其捉将起来。正义、道义的期望必须在法律中得到体现,但有些时候却与具体的法律条文没有交集,因为法律本身是无情的,它的功用就是保证社会的基本秩序。我们同情邓玉娇,也愿意声援邓玉娇,但我们不能指望这种同情与声援与最终的法律结果等同,如果那样的话,还要警察,还要法律干什么?
网友对警方的质疑体现了对公权力的不信任,这是公民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网民的权利。但这种质疑与警方调查不能偏颇一样,也不能预设结果,不能说,符合了我的期望和猜测,那么这个调查就是公正的,不符合期望和猜测,这个调查就是不公正的--如果这样的话,干脆不调查不就行了?直接将邓玉娇无罪释放不就行了?期望和猜测不仅远非事实的全部,甚至可能与事实背道而驰。同时,事实的调查是一个抽丝剥茧的过程,中间也有偏差的纠正,不能说前后有些说法不一致就是有人在故意遮掩和制造事实。恕我直言,邓贵大,一个小小的招商办主任,警方有必要逆汹汹之民情,去袒护包庇、去遮掩那些最终无法遮掩住的事实吗?如果我是一个警察,也许我会巴不得事实与舆论的倾向一致,这样皆大欢喜。但司法自有其职责,如果司法罔顾事实去顺应民意民情,那不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幸运,而是一个法治社会的悲哀。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案,举国上下都明白辛普森就是真正的凶手,人人欲诛之而后快,但结果如何?辛普森案是民情民意的失败,却是法律秩序的胜利。
在健全的公民社会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权利,但每一个人也都有责任。我们应该期待的是事实真相的厘清和在事实的基础上法律公允的判决,而不是满足一已的同情心和情绪的渲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足矣。
稿源:荆楚网
作者:西湖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西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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