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公安县一名在押男子离奇死在该县看守所。公安县公安局相关人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经公、检、法联合调查组法医鉴定,在薛某尸体上未发现网上所说的遭人殴打的伤痕,认定薛某系洗脸溺亡。但这一说法引来社会各界的一片质疑声。(4月9日荆楚网)
说实话,换作任何人都会怀疑警方的这一说法,洗把脸就能洗出人命,说出去自己都要红好几天的小脸。但我们的公安人员就算红着脸你也甭想看见,因为在巨大的权力黑幕的笼罩下,你什么也看不到。如果说“洗脸死”是一出戏,那么这出戏的台前幕后一定比戏本身更精彩。只不过我们是普通群众,即使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也很难看清戏幕后的黑暗。
现在的状况是,只要有人在公安机关行政机关里死了,对外宣称几乎都是似乎被统一了口径的“猝死”。我们真得感谢发明“猝死”一词的人,让我们知道原来这世上还有一种死亡是突如其来不可理喻的,死了就是死了,这是死者自己的问题,跟其他人无关。这就好比说某个人得了花柳病只是他自己一个人的问题一样,不能让人信服。这样无法让人信服的例子实在太多,比如今年2月16号发生在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看守所的“摔跤死”事件,比如2月21号发生在河南省鲁山县看守所的“喝水死”事件,再比如同月的12号跟云南玉溪北城镇看守所有关的“躲猫猫撞墙死”事件,一个比一个离奇,一个比一个荒唐,一个比一个更能展现我公安人员让人叹为观止的天才创意。
如今社会各界都因此开始质疑我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公信力,笔者认为大可不必如此。这类事件发生得多了,兴许还有它的好处呢。各位不妨设身处地想想,倘若你一时糊涂,干了些偷鸡摸狗的小事被抓进大牢,然后几天后你的家属就来帮你收尸了,你要早知道会有如此严重的后果,你还敢胡来吗?如此多类似“洗脸死”事件给我们的启示是:千万别进看守所,进去就是一个字——死。这多好呀,杀鸡儆猴,谁敢不怕?你也许要说,偷只鸡就要死,这也太狠了吧?
所以,最后的官方说法是:“洗脸死”事件凸显了王法的威严,有极强的震慑作用,有利于减少犯罪率,有利于社会治安稳定。大伙儿就安分点吧,在家呆着,别进窑子,更别进看守所。
稿源:荆楚网
作者:舒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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