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1日正式实施。反对、抵制和谴责伪科学、反科学及学术不端行为被正式写入条例中。据介绍,湖北省是全国第一个制定地方科协条例的省份。根据新修订的条例,湖北各级政府必须将科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人均经费须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设施对未成年人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科协组织要反对、抵制和谴责伪科学、反科学以及学术不端行为。(新华网) 关乎学术不端的事实及报道从来就没有离开过我们的视野。不单是大学生毕业论文的造假,甚至高校的些许知名教授也参与到这个学术造假的行列。事例众多,姑且不做详细的列举。而在造假不断的的造假队伍逐渐壮大的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甚至国家意志上的惩办措施却并没有真正走上正轨。 离我们最近的相关事例莫过于前些日子中国科技部所发布的关于正式撤销西安交通大学原教授李连生等2005年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决定,收回奖励证书,追回奖金的通告。应该说国家的这样一种坚决的态度和惩处的决心以及实质层面上的处理措施都可谓说是第一次。也算是为打击造假上开了一个好头。 相对于国家政府以往的学术打假,很大程度上甚至不及民间打假之士。然而民间打假的个人打假却毫无名分,也没有国家政策的支持。在很大程度上不具其正规性甚至合法性。因此在国家政府立法政策层面以及民间个人打假都处于一个尴尬境地的时候,社会上的学术不端之风愈加严峻。 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2009年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中国,包括科研机构、高校、医学研究机构和医院的工作人员在内的近半数科研工作者认为学术造假“非常普遍”。无疑,在这样的严峻的形势面前,湖北政府《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的实施更有现实意义,对于缺乏约束的学术不端之风可谓上了一把好锁。当然,在实际的调查实施中也并非一把万能锁,仍有需要引起注意的地方。 造假源头在哪里?如何在立法中去防微杜渐?立法惩罚的力度有多大?要如何去具体实施?这些都应该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但我们仍要为湖北在全国学术不正立法中的实在行动鼓掌。 打击学术不正之风,需要整个社会的监督举报,以及更多国家、地方的立法惩处措施。相信湖北为学术不正立法开了一个好头,当然更希望在不久之后能见到更多的相关立法政策。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杜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