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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承佳:“我”字当头要不得

发布时间: 2012-02-14 10:04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发现这样一种情形:有些官员在开会或私下谈话时,动辄“我如何如何”,“我怎样怎样”。2月10日,恩施市委书记向前进在全市党建暨经济工作会上发表的《党员干部要讲规矩》重要讲话中,为某些官员“我”字当头的这种用语习惯开出了处方:允许说“我们”,不允许说“我”。 细读下来,深感这剂处方对于矫正某些官员的错误认识错误做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字当头有违“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宗旨。同广大人民群众保持着息息相关的联系,是中国共产党安身立命的基础。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邓小平就曾发出“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的由衷心声。而“我”字当头的说法表明某些官员在观念和行为上已经脱离了人民,自我感觉高高在上,认为自己是人民的恩惠施主,自以为人民对自己不仅应当听话,而且还应当感恩。实际上,这是把自己和人民对立了起来。
  “我”字当头有违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执政党和政府的基本职能定位应当是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其主要职能应当是维护公平正义,改善民生,确保社会经济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政府官员与民众的关系应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我”字当头的说法则背离了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职能。当事人将自己视为高等级者,认为自己与民众的关系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我”字当头,把自己凌驾于民众之上,根本就不会把工作的重心诚心实意放到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方面去。
  “我”字当头有违依法行政的法治精神。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权力必须接受必要的制约和监督;任何人不得以公共权力的名义损害公众的利益。而“我”字当头所显示的是,个人借助于公共权力而扩张,没有规则,没有限制,为所欲为。“我”字当头体现的是一种人治现象,“我”就是法,“我”大于法,“我”凌驾于所有群体甚至凌驾于公共权力之上。
  说到底, “我”字当头是封建主义遗毒的一种表现,它折射的是个人自我意识的一种过度膨胀。“我”字当头,就是为了在不受任何约束的情形下,在本区域或本部门当中能够找到帝王般的感觉。
  有鉴于此,为了人民不失去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真正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实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我们首先就应改变“我”字当头的用语习惯,让“我”变成“我们”!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杨承佳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姬学涛)
关键词:杨承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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