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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新闻发布问责是阳光政府一大步

发布时间: 2009-09-16 16:07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深圳市政府新闻办1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刚刚出台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新闻发布的范围和程序,并将行政问责机制引入了新闻发布工作。该《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生效实施。由此深圳将成为全国第一个实行“新闻发布问责制”的城市。(9月15日新华网)
  从非典公共卫生危机发生后,以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会为主要内容的新闻发布机制,带着准制度化的面目正式步入公共视野。此后的几年内,从中央部委到大型国企,从与公众联系紧密的服务部门到讳莫如深的军事机关,从权力的推进到 《信息公开条例》的推进,毋庸置疑,新闻发布机制在实践中正趋完善。
  但是,与一日千里的社会发展和瞬息万变的信息爆炸相比,速度仍显缓慢、创新仍显不足。新闻发布制度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内容之一,由于缺乏制度上的刚性约束和规范程序,特别是没有对新闻发布种种问题的问责制约,一些部门不少地方,新闻发布成为“选择新闻发布”,以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种种旧有思维主观臆断,以致将话语权拱手让与传言、将舆论制高点白白送给谣言,最终使得“不发布新闻”的社会成本远远大于 “发布新闻”的成本,今年的湖北石首事件就是典型案例。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赶考”一词再次成为舆论焦点,政府执政能力建设必然成为亟待提升和完善的要务。在信息传播全球化背景下,当下社会诸多矛盾的引导和纾缓,日益凸显政府话语权、舆论引导权的重要作用,而新闻发布的制度化、规范化、问责化,就是这场争夺话语权和引导权的法制武器和软权力。是将新闻发布纳入严格的程序当中还是按照人治思维行事,是以开放心态面对信息公开还是以过时思维选择发布新闻,是要积极出击抢占话语权还是消极失语听任谣言四起,这正是现代政府能否建立软权力的关键抉择。按照文化与传播学理论,国家权力不仅包括军事力量、经济实力等硬权力,还包括各种以文化和制度为基础影响别人选择性的软权力,在和平与发展时期,软权力成为普遍适用、成本低廉的国家权力最佳选择,话语权、舆论引导权正是软权力的重要内容。所以,任何有助于软权力建设和效能的创新与完善,都应当加快步伐,以适应不断变化,快速变化、永远变化的世界。
  中国的改革向来遵循循序渐进、先试点后推广的路径,深圳此次首次将问责与规范新闻发布捆绑起来,可视为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政府、提升政府应对信息全球化挑战能力的举措,具有前瞻意义和示范效应。而此制度实施后的成功经验以及推广,无疑将从根本上完善中国的新闻发布制度,在全球化的信息战中增强主动权。
  稿源:华商报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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