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由中介公司找来的京籍女子裴莉,和非京籍男子许昌赫签订协议闪婚,帮助许昌赫取得在京购房资格。这次交易,裴莉只需出场4次,就可获利3万元。(1月14日《新京报》)
裴莉出场4次获利3万,非京籍者获圆梦购房,中介公司获佣金,地产公司卖了房……一个假结婚,带来多方“共赢”。法律规定倒在一旁“干瞪眼”。
关于假离婚,也有极端例子。去年12月,传贵阳市农村房屋确权,每户不能超240平方米,结果出现“离婚潮”,有九十岁老人,坐着轮椅去“离婚”。
假离婚、假结婚的泛滥,不能简单归结为国民不诚信,或视神圣婚姻为无物,而是政府在出台政策时,习惯把一些与婚姻无关的东西,强加在婚姻头上。婚姻和户籍,一旦捆绑成为福利,可以套现获利,去搞“爱情买卖”,就在情理之中了。
假婚姻带来的快感,只是一时的表象。留下更多的,则是协议违法的隐患。媒体就经常报道,夫妻为获首套房房贷利率优惠和三成首付,协议假离婚,最后“假戏真唱”纠纷不断。典型的“没有矛盾制造矛盾”。同时,也违背了社会公平公正的原则,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
这并不是说房产调控、房产确权的是非,而是在政策制定时,方式方法多得是,多动脑筋,能否不要以婚姻为筹码。否则,因房产调控政策“破洞漏水”,就来反思宽松的婚姻登记制度。而且,如此强化户籍福利,只会增加户籍改革的阻力。这样的结果,显然不是大家想看到的。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吴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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