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报系言论

更多

楚天都市报:“因公”不是挡箭牌

发布时间: 2013-03-20 09:47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3月17日晚,名为“华藏寺高速交警”的官方微博称,在限速120公里的路段上,抓拍到甘H00002的越野车,以194公里的时速行驶,超速达61%。记者18日从武威市政府了解到,超速车确系某位副市长乘坐车辆,之所以超速是“工作原因”,副市长对车速“没感觉到”。(3月19日人民网)
  时速194公里,哥开的不是车,是飞机,就是“飞得太低”了。这种速度出事,也必然摊上大事。有人认为,这副市长精神可嘉,“因公超速”的同时,也在“因公玩命”。“因公超速”,让人想起“因公喝酒”。四川丹棱县水务局副局长因“醉驾”被查,当地认为情节轻微,且“因公喝酒”,决定以“酒驾”开出罚单。(2011年5月25日《华西都市报》)
  似乎,只要挂上“因公”的名头,大事即可化小,小事即可化无。违法犯罪,也应值得理解和原谅。“因公”,俨然成为挡箭牌。
  恰恰相反,公务人员更应遵纪守法。越是“因公”,越应该严格要求自己。高速超速50%以上,属严重违法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副市长有责任和义务去制止。“因公”不是挡箭牌。是不是“因公”,恐怕也得弄清楚。传说,公车使用的潜规则:公用三分之一、领导私用三分之一、司机私用三分之一。副市长当时在忙什么公事?越野车价值几何,是否专车?
  怕就怕,公车严重超速不承担后果。或是行政部门出面摆平,或是拿财政款项处理罚单。
  沾上“因公”,更会惹上纠纷。全国各地,就出现过多起官员“因公喝酒”猝死的案子,政府部门遭遇家属索赔,并要求认定“因公牺牲”。那一个骑虎难下。
  对政府部门而言,“因公”的说法,是不是要更慎重呢。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双建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吴双建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