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街头出现“卖婴儿”广告,记者初作调查,随后将信息反馈给丰产路派出所。民警称,信息的真假目前无法辨认,这些人只是以此为幌子骗取钱财。(6月6日《郑州晚报》)
记者联系卖婴广告所留电话,对方言之凿凿。不过,要取孩子,快则一星期,慢得大半年。真实情况如何,是真是假,看来难有后续。从报道看,警方也没深究的意思。
显然,贩卖婴儿属于刑事重罪。公然在街头贴广告,不仅在挑战公序良俗,是对公众的公开挑衅,也是对警方权威的藐视。按照常理,警方接此报警,应该立即立案,根据所留电话按图索骥,通过技术手段抓捕张贴广告者。最后才能验证,他们是人贩还是诈骗犯。
即使他们只是借此骗财,那也是违法行为。也得知道有无家庭上当,他们有无诈取他人钱财。民警要做的,绝不是简单的“友情提醒”,而是立即行动。街头和医院的广告,怎么能一擦了之,就当作没事一般。一些地方婴儿屡屡被抢夺诱骗,让一个个家庭陷入血泪辛酸,让人无限同情。
因此,对人贩子相关的线索,一有风吹草动,就应该特别予以关注,特别要瞪大眼睛,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才是对犯罪行为的最大震慑,也是对公众的最大交待。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吴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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