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岁的河南漯河农民周有钦的儿子客死郑州,医院说死因不明,派出所不予立案。办理儿子死亡证明时被索要3000元运尸费,这对于突遭丧子之痛、一年收入才3000元的周有钦,简直是一笔巨款。可警察和太平间工作人员均表示,这是“不成文的规定”。(6月15日新华网)
“不成文的规定”牵扯诸多因素:警察、医院太平间、运尸私家车、运尸费没收据。“就是这个价,不交钱,尸体就搁这儿吧。”从周老汉身上,折射出一个弱者在遭受命运打击时孤立无援的窘境。
医院太平间挟尸要价的事远不止这一件。此前,“挟尸要价”多发生于溺亡打捞现场,尤其在江河湖泊池塘众多的地方,发生溺亡事故,往往都被打捞者挟尸要价,受到社会批评质疑。可惜舆论监督之后,残酷的一幕还在继续上演。
表面看是要价者冷血,实则是管理失控。当打捞公司进入市场,太平间对外承包之后,“尸体”在这里仅仅是一件可以用劳务来计算价格进行交易的“商品”,而不是曾与亲人血脉相连的骨肉。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不具备相应资质,甚至缺乏起码道德操守的组织或个人,打着“溺亡打捞作业”的名义,常常是“不给钱不下水”。个别甚至发生见人落水袖手旁观,“捞死不救生”的违反人性行为。这种社会失序,对法律、治安、卫生防疫、人伦情感都带来了极大的冲击。
亲人遇难本就令人痛心,如果再碰到“挟尸要价”,则将亲属进一步推向深渊。要解开这个“结”,恐怕非政府莫属。对医院太平间管理进行规范,将溺亡打捞作为公益事业纳入公共服务,如此一来,后事得到妥善处理,遗体受到应有尊重,死者亲属伤口不被撒盐,这对破碎家庭的抚慰,对社会公序良俗的维护,对和谐社会的建设,都是极大的正能量。在一些大灾难和公共事故中,政府都对亲属倍加关怀,甚至有一对一小组。公民个体灾难同样是人间悲剧,也应给予必要关怀。
古装电视剧中,常常出现“仵作”。他们是旧时从事验尸、打捞和殓尸的业者,吃皇粮。为保障“仵作”的供养,有时政府不惜“将各州县皂隶裁去数名,以其工食分别拨给,资其养赡。”今天,一个“州县”的财力,远非旧时可比,供养几个打捞队应该不在话下,管好医院太平间更不是难事。关键是想不想、愿不愿管这些只有服务,却不能贡献GDP的“小事”。
“发展为了人民。”在群众遭遇不幸的时刻伸出援手,救其急难,分担痛苦,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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