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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第一县衙”可否改民用

发布时间: 2013-11-06 08:26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近来两则新闻颇受关注:一则是中国人民大学陈先奎教授发表文章称,政府应该建设廉价租赁的“青年公寓”,以供青年人过渡之用。(11月4日《环球时报》)另一则是媒体盘点中国奢华政府办公楼,其中浙江省长兴县政府办公楼耗资达20亿元,被戏称为“第一县衙”;山东省济南市政府办公楼造价40亿元,有40多部电梯,是仅次于美国五角大楼的世界第二大单体建筑。(11月5日人民网)
  一面是青年人无处安身,亟待各地政府积极作为;一面是一些地方奢华办公楼林立,一副“土豪金”的模样。这就折射出一个现实问题:如果政府财力充沛,为什么不把钱用在解决廉租房等问题上?如果府库羞涩,又怎能花费20亿大建办公楼?20亿,至少能建成10万套“青年公寓”,能解决多少人的现实困境啊。
  这样的诘问不仅早已有之,而且一度被作为硬性规定。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曾明确要求,完不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地方,一律不得兴建和购置政府办公用房。这种利益捆绑的做法,对于倒逼加大保障性住房投入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未能彻底杜绝“政府建办公楼有钱,一到改善民生就没钱”的现象。
  今年3月17日,李克强总理作出庄严承诺,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既然政府不能建设办公楼了,那么省下的这笔巨额资金就该投入到民生工程中去,比如建设保障性质的廉租公寓。
  另外,一些地方的奢华办公楼已经建成怎么办?空置也是巨大浪费,不妨改作民用。曾名噪一时的原厦门远华集团总部“红楼”,不是被辟为厦门市职工服务中心了吗?各地不妨把那些超标的、违规的楼堂馆所利用起来,能做学校的做学校,能够改造成过渡性住房的,大可进行改造,供“漂漂一族”使用;不适合改造的不妨拍卖出让,用以建设保障性住宅。把奢华办公楼改作民用,不仅可以缓解燃眉之急,还能够让人民群众看到政府勒紧裤腰带,着力改善民生的诚意。
  稿源:湖北日报
  作者:李思辉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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