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证监会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新股发行意见》)(12月1日《楚天金报》)。
这是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股市设立以来第8次IPO暂停后出台新政恢复发行。也是8次中暂停时间最长的一次,即从2012年11月2日至今,已经一年一个月时间。作为一个健全的股票市场,新股发行长期停滞是不健康的重要表现之一。这次,在充分征求意见后,对新股发行体制进行较大修改和完善后发布并启动IPO是必要的。
这一次《新股发行意见》无论在起草还是征求意见阶段,以及正式发布,都恰逢以深化改革为核心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后。有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要求“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使得《新股发行意见》向市场化大大迈进一步。为逐步推进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奠定了重要基础。
这次IPO新政的几大亮点是,首先,强化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着力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抑制上市后盲目炒作新股。其次,对责任主体的约束大大强化。在信披上,强化对发行人“八字方针”约束,即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时,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必须负连带责任。
最后,最大的亮点是向市场化方向迈出更大步伐:一是信息披露全程公开透明;二是经审核后,新股何时发、怎么发,将由市场自我约束、自主决定,发行价格将更加真实地反映供求关系;三是企业价值和风险由投资者和市场自主判断。
新政对投资者的要求更加高了;使得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更加大了;对投资者来说责任更加重了。发行人、证券服务中介机构以及监管部门等,只负责发行人发行前所有财务等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是否投资购买股票、购买多少、持有时间长短完全由投资者自己判断和决策,并且对自己的投资决策负全部责任。这对目前股市中大部分中小散户投资者是一大考验。
也就是说IPO新政将A股投资风险更多甩给了中小投资者,今后中小散户投资者的风险更大了,并且自己要对风险负全责。这必须重点提示中小投资者密切关注投资风险,或者尽快提高自己的投资分析和判断能力,或者要有承受投资风险损失的充分思想准备、心理准备和经济实力储备,或者选择间接投资股市方式和渠道,或者弃股市而去投资其他金融理财产品。
IPO新政的实施以及IPO启动后短期内对股市必将带来一定影响。但是,无论对股市有何种影响,IPO也不应该总憋在那里,启动发行即使短期影响行情,也必须启动。发行暂停时间越长、拖得越久也许影响越大,晚启动不如早启动,反正狼迟早要来的。
稿源:楚天金报
作者:常亮(资深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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