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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金报:以市场力量推动车改

发布时间: 2013-12-05 08:26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提出的“2013版”车改方案非常务实,非常具有操作性。
  从1993年广东东莞沙田镇第一次提出车改,到现在已经整整20年。在这20年中,中国经济总量达到了世界第二,我们的市场经济已经基本上趋于成熟,市场化程度提高。加上已经实行一年的“八项规定”卓有成效,大得民心。在这种大背景之下,一鼓作气推行车改,可以说是水到渠成之事。
  从各地情况来看,我觉得“杭州车改”已经成功地经历了市场的检验。从2005年到2012年,杭州从街道、区到市直机关,分多期实行车改,严格按规定配备公车,副市级以上配备专车,厅局级及以下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从科员到局长分九级拿车贴,由公务人员自己选择公务出行的方式。这不仅减少公车管理的事务,而且比原来节约三分之一,效果明显。事实胜于雄辩。
  此次车改最大的亮点就是“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说实话,车价与房价的变化是相反的,车价越来越低,房价越来越高。在一些机关,干部不是买不起车,而是不想去买。即使实在不愿意开车,不想买车,还有社会上的公务车出租公司。“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应该是此次车改的最大突破。“放车补”是非常敏感的话题。这同样要按照市场规律来办事。“适度”就是不多,“适可而止”,“公务交通”,就是不包括“私务交通”,包括上下班的出行方式,都应该属于私人选择的事情。把这两个意思结合起来,就是此次车改的车补不会太高。太高,老百姓有意见,太低,公务员有意见。折中的办法就是适度补贴,将此“交通补贴”纳入公务员的收入之中,就与之前的房补、手机补贴等联系起来。按照市场的要求,物价上涨,工资水平也应该相应提高。《条例》中强调,官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这是市场平等竞争的要求。官员车改了,有的人送车上门,投其所好,目的是想获得额外的利益,这是违背市场规律的。现在“规定”已经上升为“条例”,就是依法治车,如果有人还这么做的话,不仅是公务员违法,他自己也是违法的。
  为了防止将来有限的公车出现贪污浪费的“黑洞”,《条例》规定,“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采购,降低运行成本”。只有充分的市场竞争,才能够降低行政成本。
  当然,此次车改方案仍然有一个漏洞,即“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我建议采用市场化的方式,以两种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一是机要通信车由机要局集中使用,这将会减少由各单位配备通信车的数量。二是采用保密箱的方式,交给押运公司承运。这可以减少费用。可见,“2013版”车改,还有进一步市场化的空间。
  稿源:楚天金报
  作者:叶青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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