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新京报》报道,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表示,司法改革方案即将公布。最高检今年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加大司法公开的范围和力度。其中建立案件质量的终身负责制,也是改革内容之一。“目前已经有了方案,不用很长时间,就会向社会公布。”
一个“终身制”,将办案人和案件不可分割的关系,进行了制度化捆绑。今天办理的案件,不仅是“业绩展示”,更是司法公平的白纸黑字的“档案性证明”,岁月可以流逝,岗位可以退休,生命可以变老,而案件中的公平浓度、公正刻度,以及毋庸置疑的公开程度,却一点都不能褪色。每个办案人都要对自己永远负责,每个办案人都应该成为司法公平的自觉书写者、主动践行者。经办人兢兢业业,谨小慎微,认真负责,敬畏公平,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法治秩序。司法公平才有望在每个角落,战胜阴霾和黑暗,留下光明和正义。“责任”两个字挂在嘴上不难,但此种“舌尖上的训练”如果缺乏实在行动,会让司法公平公正和公开等,受到挤对和变形。特别是遇到“长官意志”、“官官相护”以及徇私舞弊等,法官本然的公平信仰会轻易动摇,搞暗箱操作,交换交易,滋生诸多司法腐败。唯有让“责任”走出语言训练模式,走向真刀真枪的“用脚走路”,和司法从业者建立一生都割不断的“亲密关系”、“契约精神”,这个“活”起来的责任,才能发挥真正的威慑力、监督功效,司法公平才能真正硬起来,执法形象和执法效应才能生出金属品质,赢得民心和信任。毕竟,再傻的人,都不会因为一点腐败利益,而让未来承受无法摆脱的被人追究。
改革已经进入了关键期、深水区,会触动既得利益阶层和群体的利益,各项改革,一定要敢于自我加压,敢于突破圈子思维,敢于将公权机关晾晒到阳光下,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只有有了这种公开、倒逼,改革才会呈现出其应有的锐气以及豁达,才能释放出真正的“发展红利”,为社会带来公平和公正效应。
对司法公开做得不好的问题,不回避,敢正视;敢于自我加压、自我监督,才是对司法改革的最积极、最有力的推动。将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落到实处,让司法公平开出鲜艳的花。
稿源:楚天金报
作者:耿银平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