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江苏苏州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发生爆炸,目前已致71人遇难,186人受伤。初步判明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疑因粉尘爆炸引发。(详见今日《楚天金报》)
综合事故发生后的各种报道来看,在安全生产方面,涉事企业没有把一线职工的安危放在心上,比如说,该企业两个月前曾出现过粉尘燃烧,已经发出了危险信号,但却没有引起企业负责人重视。该企业的员工不知粉尘会爆炸,说明缺少相关培训。如此漠视员工生命安全,自然容易发生重大事故。所以,初步判明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是准确的。
除了员工生命在该企业轻如“粉尘”,相关制度同样轻如“粉尘”——不被重视。我国不但有《安全生产法》,而且各省市也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更有专门的《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如果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这起事故发生的可能很低。可见,该企业既不敬畏生命也不敬畏法律法规。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一旦企业负责人缺少道德良知和法律意识,按理说,是很难立足的,合作方应该不愿意和这样的企业合作,“守夜人”也不允许这样的企业存在。然而,我们看到,昆山这家涉事企业还是“美国通用汽车指定供应商”,而当地的监管显然是一种摆设。有现场围观群众告诉记者,这家企业不仅污染严重,而且一直存在安全隐患。听说还有职工举报过,不过没听说企业被整顿,一直都在生产。不负责任的监管,同样把职工生命与相关制度不放在心上。
既然涉事企业和当地监管部门,都存在漠视生命、漠视制度的问题,那么,就应该让企业负责人和地方官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事故调查及处置结果既要让死者、伤者的家属接受,也要让社会公众接受。更重要的是,这起事故既要提醒有关部门重新研究监管方式方法及力度,也要刺激其他地方真正把安全生产重视起来,还要让其他企业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也就是说,要以这起事故为契机,彻底解决监管者的问题和生产者的问题。据悉,由可燃性粉尘引发的燃烧、爆炸事故在我国已经多次发生。这充分反映出,粉尘爆炸事故早已经成为一个凶猛的“杀手”,但这个“杀手”在很多地方几乎处于被忽视的状态,这是很不应该的。
从相关报道来看,同类事故曾一再发生,相关文件也一再下发。但从这几年发生的类似事故来看,这更像是一种文件式治理或者运动式治理。
希望这起事故发生后的治理,不再是文件式治理或者运动式治理,而是要与不守法的企业、不执法的地方监管部门打“持久战”。总之,绝不能让生命与制度轻如“粉尘”。
稿源:楚天金报
作者: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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