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最新反馈意见中指出,利用节庆及婚丧嫁娶收受礼金这一问题仍在多个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存在。自中央八项规定发布至今年9月30日,全国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万多个,其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收送节礼”的“案发率”排名第四,5000余名干部因此被处理。专家指出,打着“人情往来”幌子的行贿受贿,犹如堤中蚁穴、舟底虫蛀,一旦放松警惕将堤溃船沉。(11月20日《现代金报》)
我国传统文化讲究人情往来,逢年过节走亲串门都有互相送礼的习俗,不过,部分官员则利用这种机会,打着“人情”的牌子,大肆贪腐捞钱,将“人情”变成腐败的代名词。由于人情本身具有一定的隐秘性,又是被包装在民间习俗之下,这样很难将官员的“人情腐败”与正常的人情往来区别开,致使“人情腐败”蔓延,成为腐败的高发地带。
每年因“人情腐败”落马的官员不在少数,涉案金额也有大有小,但值得警惕的是,很多落马官员并没有认识到“人情腐败”的危害,反而为其辩护,认为是正常的人情往来,不应该归为腐败。显然,“人情腐败”查证难度大,不仅跟此种腐败的隐秘特性有关,也跟官员的自我保护意识有关系。当然,不管官员怎么狡辩,都不能改变“人情腐败”的事实,必须为其贪腐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而从中央巡视组公布的数据看,“人情腐败”案件排到第四名,超过5000名干部被查处,显示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不可掉以轻心。需要注意的是,“人情腐败”主要集中在节假日期间,迎来送往非常频繁,金额也越来越大,往往与正常的人情往来混在一起,不仅容易迷惑外人,亦给贪腐行为包装上传统文化色彩,增加了查处难度。因此,需要对公务员的人情往来纳入监管范围,要求其主动申报所收到的礼金,超出一定额度的,均视为受贿。
“人情”不是贪腐的“挡箭牌”,对于隐瞒“人情腐败”行为的官员,一经查出来,就应严格处理,不能罚酒三杯完事。“人情腐败”看似情节不重,但却是隐藏在民间习俗之下,具有普遍性意义,容易被效仿传播开来,久而久之,不仅败坏民风习俗,亦会形成纵容之势,影响到反腐败大局。因此,对“人情腐败”需要采取“零容忍”态度,逮住一个就办一个,形成高压反腐,让官员不敢再心存侥幸。
稿源:楚天金报
作者: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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