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凌晨,北京西城区一处民宅,因房主偷挖近18米地下室发生坍塌,导致道路塌陷事故。经过3天的抢修,大坑已基本回填。据了解,该房业主李某为江苏一集团企业董事长,曾在去年因违规施工被处罚,此次挖地下室没有相关手续,属于违规施工。(1月28日《北京晨报》)
好好的大街,毫无征兆地塌出一个大洞,好像很不可思议。但看看那深不见底的“地宫”,以及无审批、无设计、无监测、无资质的胡乱挖法,这莫名的事故又似乎早已注定。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房主给自己挖这么大一个坑,究竟是为什么?
明明都能坐拥四合院了,为什么还非得掘地十八米?明明去年都被罚了,为什么还能顶风违规以身试法?明明知道乱挖一气很危险,为什么就是不把安全当回事?究竟是不懂科学,无知无畏,还是多挖多占,欲壑难填?
而最令人担忧的是,潜伏在身边“穿山甲”,可不止他一个。据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别墅区,四合院内私挖地下室,已不是个别现象,且这股歪风已经蔓延至居民楼。再看看全国各地,更像是在比挖掘技术哪家强。广州一小区内,8栋高档别墅有3栋私自偷挖地下室;上海一居民楼,两户一楼业主违规开挖地下室,深度超过2米;武汉蔡甸一小区,几名业主在家里挖地下室建酒窖,危及整栋楼的安全。有些事,还真不敢细想。每天出门,看看身边高楼林立,建筑密集,再想想脚下似乎总有人掘地不止,真让人忐忑不安。
私挖地下室在各地都是明文禁止,却屡禁不止,既源于部分人自私自利,也源于日常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就拿北京这起事故来说,半年前就被责令停工,半年后竟然连街都挖塌了,这近六个月的疏忽失察,相关部门难道一点责任都没有?从通报来看,执法人员对于“掘地者”封闭施工,逃避检查的套路,已经是相当熟悉,但为何总等到东窗事发,才忙着补救追责?这次挖出来的大坑,也许三天就填平了,但若不刹下“掘地三尺”的妖风,这公共安全的大坑,便总是填不平的。
挖出多大的事,当然就得负多大得责。既然相关部门已经表态,要采取严厉手段,以“史上空前”的惩戒,让违规者付出惨重代价,我们就不妨拭目以待,看看这位掘地18米的房主,如何平大坑、平民愤。至于那些还在动歪脑筋,妄图“挖出个未来”的“穿山甲”们,不妨在等待处理追责之际,从狂热的挖掘中清醒片刻,好好自省一下:你们没事儿给自己挖那么大的一个坑,到底是想干嘛呢?
稿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屈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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