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凌晨,西城区德胜门内大街93号院的一处民宅因房主偷挖地下室发生坍塌,导致路陷屋塌事故。27日,经过3天的抢修,大坑已基本回填,施工占用半条非机动车道,甩站公交车暂未恢复。据了解,93号院业主李宝俊是徐州市人大代表,曾在去年因违规施工被处罚,此次挖地下室没有相关手续,属于违规施工。(1月28日《北京晨报》)
众所周知,人大代表是经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虽然,人大代表并非都是政府官员,但其所行使权力却胜似政府官员。特别是其选举和罢免政权机关领导人和人身特别保护等权利,不仅让普通民众对人大代表心存敬意,就连政府部门一些领导干部对其也是“毕恭毕敬”。
不过,随着近年来一些人大代表负责事件的层出不穷,不仅让民众对人大代表所行使的权力产生的质疑,如“人大代表到底在代表谁?”,更是让一些地方人大机关伤透了脑筋。正如此次徐州市这名人大代表,其在曾因违规施工被处罚的情况下,竟然还敢违规施工,挖18米地下室并致道路塌陷,如此行径着实令人错愕惊诧。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本应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地学法、用法、守法,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然而,这名人大代表却一再干起了违规违法行径,做出了“挖地下室致道路塌陷”这样损人不利己的事。试问,这还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大代表吗?
因此,对于这起人大代表违规违法的事件,相关部门更应高度重视,决不可轻易饶之。否则,这“塌陷”的也就不止是道路这么简单了。尤其是在“人大代表打人”、“人大代表骗4.5亿税”、“人大代表暴力催债”等负面事件接二连三发生的情况下,这不仅损害了民众的切身利益,更是严重影响了人大代表队伍和人大机关的整体形象和公信力。
稿源:荆楚网
作者:唐亦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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