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报系言论

交通违章权威查询
楚天金报:谁来保障我们被“卡”住的权益
发布时间:2015-08-11 08:19:54来源:荆楚网

  除了消费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之外,有关部门也要对公共服务领域、市场消费领域的“卡权益”现象进行梳理、规范和整顿,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消费行为都有卡来代替。与就医、公交、美容理发、餐饮等相关的各种智能卡给我们带来诸多便利,比现金携带方便,消费有折扣,省去了找零的烦恼……然而,不经意间,你会发现,自己的钱被“卡”住的也越来越多:有的是办卡容易退卡难;有的是只退卡不退钱或任意扣钱。

  我们身处一个名符其实的“卡”时代,大街上随便一个人掏出自己的钱包,里面都会有少则三两张,多则十几张的卡。这些卡有的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几乎每天都在使用,比如银行的金融卡、医院的诊疗卡、公交公司的公交卡等等;还有些则是各种商家发放的所谓“会员卡”,可能一年也难得用上一回,但我们还是习惯把它们带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

  客观而言,这些名目繁多的卡确实给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有些卡还能让我们在消费的时候获得不小的优惠。但很多市民也逐渐发现,这些卡在申办的时候很容易,使用的时候也很方便,但是一旦你需要办理退卡的时候,就会发现手续繁琐、困难重重,很多市民不得不主动放弃退卡的打算。但是很多卡在当初办理的时候,都是缴纳了押金或保证金的,如果退卡不成,里面的押金和保证金自然也就无法退还了。

  这也就是说,一些本属于我们自己的钱,被卡在了卡里,随之被“卡”住的,还有本属于我们的合法权益。问题在于,这样的“卡钱”“卡权益”现象,符合情理和法律吗?比如说,有些地方的公交公司在给市民办理公交卡的时候,会收取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的押金,并且承诺退卡时一并退还,但是等到市民真的去办理退卡手续的时候,却往往被公交公司以卡已经磨损为由拒绝退还押金。

  与此类似的还有一些医院的诊疗卡,办卡的时候患者只需填一张单子就行,简单方便,但是退卡的时候却需要出示收据,一旦收据丢失,也不能退还押金,尽管医院也知道这张卡就是当事人的。

  由此可见,办卡容易退卡难、退卡不退押金的问题,在情理上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而在法律上,也同样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办卡的押金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无权动用,医院或公司将卡片完整、保留押金条作为消费者换卡的条件,排除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消费方式的合法权利,应属无效约定。除了消费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之外,有关部门也要对公共服务领域、市场消费领域的“卡权益”现象进行梳理、规范和整顿,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稿源:楚天金报

  作者:苑广阔(职员)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
  • 湖北焦点
  • 国内要闻
  • 娱乐推荐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