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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峰:像紧盯华南虎一样盯着首都机场高速收费

发布时间: 2008-07-01 10:20   来源:    进入电子报
  首都机场高速收费问题一度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近年来不断有律师状告机场高速收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也不断有人站出来质疑此收费合理性。但首发公司依然置若罔闻,甚至宣称收上100年费也行,其副总称“高速收费有利于缓解交通拥挤”。 (人民网 6月30日)
  品读上述围绕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的新闻,不由得让人联想起此前沸沸扬扬了近九个月,日前终于落下帷幕的华南虎事件——“首都机场高速收费”问题,是不是越来越象另一只“华南虎”了呢?
  稍加比较,不难发现,两者的“雷同”之处,可谓比比皆是:比如,与华南虎一样,对“首都机场高速收费”的公众质疑,同样是铺天盖地、经久不息——自2005年起,其便两度被告上法庭,为此法院发出了三份司法建议函;最近,北京大学三位教授,又再次以普通公民身份,向北京市发改委等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而更加雷同的是,有关部门对这些质疑的反应:或者置若罔闻——“三年前的司法建议函,却依然未见答复”,或者顾左右而言他——在对三位教授的答复中,未对“贷款总额和收费资金去向”这一核心问题给予直接答复,或者干脆罔顾法律情理,极尽狡辩、蛮横之能事——“机场开放式收费,效率很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挤”,“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是经营性高速公路,就是收上100年费也行”……
  一个华南虎被揭穿了,另一个华南虎又冒出来,以“唬人”“诈唬”为特质的“虎患”这般的此起彼伏,我们所能做的当然只能是,以“华南虎”的前车为鉴,紧盯、穷追之,直到其“纸老虎”的真面目完全彻底地大白于天下。
  所以必须和值得这样做,首先是因为,在这件事情上,我们有充足的法理事理情理依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早有规定,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而国家审计署公告显示,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总投资11。65亿元,银行贷款7。65亿元,从1993年开始收费,至2005年底已收费32亿元,估算剩余收费期内还将收费90亿元。更不用说,公路的本质乃公共、公益之路,是最基础性的社会公共品,绝不应成为政府部门,更不用说企业牟取自身利益的“私”路,以7亿多的贷款为名,便已经和计划收费120亿,如此公路收费暴利,无疑是对公路公共品质和基于此的公众利益的公然挑战和肆意践踏。
  更重要的是,紧盯、穷追“首都机场高速收费”这只“虎”,价值和意义不止在于“首都高速”本身,还在于它他们背后所代表所预示的更为广泛、普遍众多的公路乱收费之“虎”。根据国家审计署今年2月公布的审计公告:16个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按地方政府核定收费期限和目前收费水平测算,这些收费站点还将收费195亿多元。12个省(市)35条经营性公路,由于批准收费期限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成为“高价公路”。18个省(市)政府和交通部门将政府还贷公路应专项用于还贷的通行费收入291亿元,改用于其他公路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偿还其他贷款、支出经费等……
  华南虎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在帷幕重重、无处不在的潜规则面前,尤其在盘根错节、牵连深广的既得利益面前,假虎、伪虎,是绝不会仅仅因为其在事实上的破绽百出、昭然若揭,便主动轻易地退让服输的,除非我们穷追猛打、敢于锲而不舍地“为权力而斗争”。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贵峰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张贵峰;华南虎;首都机场;高速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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