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八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与科学发展评价报告在广州增城市揭晓,在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前10名中,江苏省占7席。据悉,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与科学发展评价,不仅评价县域经济的“竞争力”,还着重评价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 (7月7日《中国青年报》)
本次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评比,之所以引起人们的关注,一个很大的原因是百强县排名中,不仅要评价县域经济“竞争力”,还要评价了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有人认为,太湖污染严重,新评出的“百强”前十强,均是环太湖流域的苏南强县。其“科学发展评价”的标榜是否名副其实,不能不令人怀疑。
不错,前几年太湖确实出现过污染问题,但只要你看一看江苏各级政府近年来对污染治理的重视,对太湖流域污染监管的力度,就可以明白如今的苏南强县与以前的苏南强县已有了本质上的区别。
2007年09月27日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32次会议审议了《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这个草案规定,对排污严重超标的企业,最高罚款从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人民币。修订草案规定,太湖流域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必须拆除,逾期不拆,将强制拆除。到去年年底,江苏在太湖流域已关闭了3000多家有污染的企业,投入3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已全部关闭。
从2007年起,太湖地区各市、县从新增财力中划出10%—20%,专项用于水污染治理。江苏省在5年时间内计划总投资1085亿元,以期实现太湖水质的明显改善。
江苏在治理污染方面,不仅措施上有力,财政上扶持,而且在监管上也有方法。江苏省环保厅、监察厅联手启动“省级挂牌督办”机制,严格按照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对存在违法排污行为、屡查屡犯、顶风作案、性质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分别进行挂牌督办。分别责令其限期治理、停产整治或关闭。
省环保厅、监察厅还组织有关环境监察、监测机构和专家不定期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关闭企业的断电、断水及设施拆除等情况,核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并将处理情况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同时建议省政府对有关地方政府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江苏省的治污措施表明,眼下环太湖的那些百强县,他们不但纯经济的发展成就相当可观、竞争力也足称“强大”,而且基本达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科学发展意义上的“强大”,这一点专家对此已经给予了肯定,其他人也不必过多的怀疑。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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