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的几起事情,贵州省瓮安县数百人到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办公楼打砸烧的事件,上海闸北区的袭警事件,湖南张家界农民点燃液化气冲击街道办事处事件,陕西府谷县警民群体抢尸事件,都与权力单位有关联,又都发生在基层,可以说是基层官民矛盾的一种极端表现。
基层政权及其权力组成部门,在国家机器中与民众接触最直接,“上面千条线,底下一针穿”,国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以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任,有赖于无数个基层组织去承担。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基层组织的施政方式得当,则群众拥护,赢得人心;方式不妥,则可能使百姓离心离德,甚至产生仇视心理。
把上述事件联系起来,不难窥见当前基层政权与民众存在的冲突。这样的冲突,开始时并不以极端的形式出现,但有时由于权力冷漠、粗暴,逐渐叠加而使怨愤积蓄,导致了激烈的对立。基层政权与它直接面对的群众之间形成相互隔膜,互相不理解、不信任,已经成为当前基层政治生态中的一个重要表征。
公务员队伍中,不乏这样的地方官员,他们不善于处理政府与群众的关系、当前与长远的关系、表象与根本的关系,只强调执行上级的政策,不考量百姓的利益;只顾自己管理的简单方便,不在乎百姓的看法和说法;只追求政策执行的结果,不在乎政策执行过程中民众的感受,机械地、静态地、形而上地看待社会稳定,认为只要上级满意就行了,老百姓高兴不高兴,都不影响自己的禄位升迁。
警察作为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长期以来或多或少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问题。此消彼长的城管打人事件,也反映出城市管理中的强权执法思维。这些缺乏人性化理念的施政行为,使许多被管理对象产生反感,甚至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
许多时候,不是政府执行的政策不对,而是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出了问题。一些官员出于权力使用的惯性,把政策的执行简单等同于施政措施得到最直观的落实,做一件事情就得罪一批百姓。有的地方政府,甚至用权力与群众逐利,牺牲群众利益,换取地方政绩或部门利益、小团体利益。前几年湖南嘉禾县商贸城项目建设的野蛮拆迁事件,政府公开打出标语“谁影响嘉禾一阵子 我就影响他一辈子”。政府把自己人格化为“我”, 蛮横地向民众宣示其意志。而河南开封市不止一次地搞株连式拆迁,不仅得罪百姓,也让公职人员引起公愤。
按当前的民意诉求的受理机制,通常情况下,有组织的利益表达才有较强的影响力,分散的利益诉求必须相对集中并进入常规的审议渠道,才能产生力量。许多群体性事件,起源于被管理者维护其合法权益,在通过体制内的渠道无法达到目的的情况下,转而寻求非常手段来解决问题。一次次在有关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处置不当,在施政者尚不觉察的情况下,已逐渐孵化出一只只煽动翅膀的“蝴蝶”,一有风吹草动,“不明真相”的“蝴蝶”蜂拥而来,卷起一阵大风,使事情发展到难以收拾的地步。假如政府及其权力机关在施政过程中多一些人性化的措施,多一些春风化雨的关怀,对分散的个体意见予以更多的重视,让被管理对象心服口服而不是强势压服,那么,社会上的仇警、仇官心理和“被迫反抗”事件就会少许多。
基层官员是否热心为民办事是一回事,会不会办事、怎么办事又是一回事。过去提倡“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其中有对工作作风的要求,也有对工作方法的要求。一般说来,群众欢迎的官员,大多是善于“人性化”施政的,这样的官员主要不是靠权力让群众服从其意志,而是善于把政策与百姓的所思所想、与受众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做细致的思想工作,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多替他人考虑,尊重百姓的内心感受,真正把工作做到了受众的心坎上。这样一来,工作得到落实,群众心理也感到热乎。
提倡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需要基层权力机关有更加人性化的施政理念,体现出更多的人性温度。只有建立起官民互信,才可能有相互支持,形成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良性互动。在这样良性互动的状态下,去实现改善民生、保护民权、赢得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百姓拥护基层政权,国家政权也就会有坚固的执政基础。
稿源:荆楚网
作者:晏小平(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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