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门生:从“王菲案”看网络实名制的必要性
发布时间: 2008-07-17 10:4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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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被网友称为"人肉搜索第一案"的“王菲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人肉搜索”再一次引起网民的热议。(《人民网》7月16日)
从几年前“铜须门”事件,到今年的“王菲案”、在网上破口大骂灾区群众的沈阳女孩以及逃跑教师范跑跑,每一次的“人肉搜索”都会详细公布目标人信息,姓名、照片、家庭、住址等等都无所遁形。显然,我们已经无法再漠视“人肉搜索”的巨大威力。
“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有网民对“人肉搜索”这样评论。
相比现在百度、谷歌等搜索工具,“人肉搜索”是在网络与现实之间架起一座桥,一边是虚拟的世界,一边是现实的世界,通过网民的自发聚合起来的力量,追究某些社会关注的热点事件,在最短的时间内挖掘背后的真相,能够解决一些法律和道德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情,这对于弘扬社会正气、加强社会监督、提高社会的诚信、利用社会力量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起到一定的作用。
但更多的时候,“人肉搜索”会不可避免地触及到隐私问题,存在着法律风险。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方法》第7条规定“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第18条规定“不得擅自进行未经许可的计算机学校,篡改他人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
还有一种情况是,有些网民利用“人肉搜索” 对无辜的人进行恶搞、造谣中伤,那么,“人肉搜索”就成为网络暴民施暴的工具,或者成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的窥私工具。如在香水门事件中,事件的女主角被人肉搜索曝光了家庭地址电话后,她却因此不得不承受无休止的骚扰。
作为网站,要他们承担起网上可能带来的泄密、侵犯隐私的监管责任,对这些泄密信息进行屏蔽处理,显然力不从心;而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泄密信息的认定还有待完善。
作为系铃人的网民,由于网络上身份的虚拟性,使他们的言辞过分自由而不负责任,如果仅从道德的层面要求他们立马变得成熟而理性,不偏激、不暴力,那也是不现实的。
最有效的解决方法就是推行网络实名制,这是净化网络环境的有力措施。当然,在时下网民对实名制心存抵触情绪、全面铺开条件不成熟之时,不妨采取渐进的方式,先试点再铺开,最好借鉴韩国的做法,实行有限实名(仅后台实名),否则只能适得其反,欲速则不达。
稿源:荆楚网
作者:禹门生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人肉搜索;禹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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