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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福华:律师职业道德缺失,谁之过

发布时间: 2008-07-27 11:10   来源:    进入电子报
  7月25日,《大河报》以“如此缺德律师:自制判决书糊弄当事人”为题报道了一起离奇的律师违法犯罪事件。说的是一律师自作聪明,自制判决书,蒙骗当事人。可是不久,该律师伪造判决书一事真相暴露,并因此而获刑。(《大河报》7月25日)
  的确够缺德!该律师不仅因此毁名败誉,而且还将由于故意犯罪而终身被禁业。违法违德并不值得同情,然而审视中国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严峻现状及诸多问题,我们必须要问:律师职业道德缺失,谁之过?
  自从进入现代法治社会,律师就成为一项神圣而不可或缺的职业。基舒·普拉萨德说,“在以往任何時候,律师这个职业都不曾像今天这样具有如此之大的重要性和责任。每个律师都应当充分地意识到他有责任在构划国家与社会生活方面发挥自己的作用。为了做到这一点,律师职业的成员需要具有更多的知识和更大的知识获取力。”不仅“公平正义的追求者,当事人权利的守护神”等美誉加身,律师甚至还与法官一起被称为社会正义的两个支柱。也正因为如此,律师职业才“与商业不同,律师业所从事的是一种公共服务。当然,律师也要吃饭,也不免要把法律服务作为谋生的手段。但是,挣钱绝不应当是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唯一目标,他必须遵守一定的道德准则和崇高的职业规则。”(戈帕尔吉·梅罗特拉语)
  鉴于以上认识,即便在高度市场化的西方社会,也从来没有把律师业完全推向市场。然而,在法治刚刚起步的短短三十年内,中国却经历了两个极端,律师从拿国家工资到完全市场化的“自食其力”,可以说是冰火两重天。当然,笔者并不认为这种转变是错误的。但是基于这种绝对市场化的指导思想,由此而出台的律师业的相关政策却不能不说一点问题也没有。比如,谁都知道新入行的律师有多难,他们在前两到三年内收入很少,甚至干脆没有收入,基本的吃穿住都成问题,但却不得不交纳“高额”的律师注册费,偶尔有个案子有点收入,却不管数额多少都得交“5。5%”的营业税,再加之律师事务所的提成及管理费,新律师的境遇可以想见。更有甚至者,有些地方司法行政部门为了“政绩”,强迫律师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当然这一政策的初衷是好的,但对一个新律师而言,“不管你有没有收入,只要做律师每年就得首先交纳数千元的各类保险”,不能不说这是好心办了坏事。与之相反,相关部门对律师的培训,尤其是年轻律师的培训却不重视或者流于形式,而组织培训往往也是以“创收”为目的。
  律师本来是神圣而有吸力的职业,可是由于以上诸多原因,对于广大法科学生而言,却沦为“迫不得已”的选择,每年通过司法考试者数以万计,可是律师人数并未以相应比例增长就是明证。而“迫不得已”做律师者,为了生存,为了应对激烈地行业竞争,也不得不以“自降身价”、“包打官司”、贿赂法官等违法违德方式拉到案源。另外,由于恶性竞争,老律师也都纷纷为“自保”,而不重视或不愿意培养年轻人。
  可见,目前律师业面临的困境、职业道德缺失以至滑坡等问题存在着深层次的政策根源,律师的发展要靠广大律师努力奋斗,但整个律师业的健康发展却同样离不了国家政策层面的扶持。
  稿源:荆楚网
  作者:代福华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代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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