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传龙:从暂住证到居住证:要“换汤”更要“换药”
发布时间: 2008-08-01 09: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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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近1年的试点工作,8月1日起,深圳市居住证制度将正式开始实施,而实施了多年的暂住证制度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按照推进计划,今年内,深圳市将对500万流动人口发放居住证。(7月31日南方日报)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看似一字之差,实则意义深远,它体现了社会观念的进步,打破了城乡二元体制,给进入城市的农村人口以及从一地迁徙到另一地的异地户口持有者,创设了一个公平合法地成为本市公民的机会。此前,每年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后被称为外来工),如某些外来物种一样,为了生计,他们往往不计成本、透支生命,来到经济发达城市从事着二三产业中最苦、最累、最脏的工作,但是想在城市有个家,竟是一种奢望。
随着人口流动和人户分离现象的日益普遍,随着人们人格意识的觉醒和以人为本观念的增强,暂住证制度的实施阻力越来越大,特别是孙志刚事件后收容遣送制度被废止,暂住证制度的强制性更失去了法律依托。由暂住证改为居住证,办理者打消了临时观念,而城市的管理者也要适应变化,为居住证时代的到来做好思想和工作上的准备,因为今后居住证将与社保、就业、教育、居住等挂钩,使持证者享受与同城市民一样的服务,而且还在子女就读、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方面享受到“原著民”的优惠政策。深圳全市外来人口有500万之众,对这部分人如何管理,既反映了管理的智慧,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
暂住证与居民证看似不同,其本质都一样。推行居住证制度,并不是简单地给暂住证贴个“标签”或换个“马甲”,管理者也不能指望一纸居住证就能更好地加强治安管理,就能解决外来工引发的所有矛盾,就能减少犯罪率。目前,更深层次的户籍制度全面改革还“在路上”,让身份证“一证行天下”显然还需时日,在此新旧制度交替之际,就要求城市管理者,必须运用科学的,有效的管理手段,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做到居住证制度改革既“换汤”又“换药”,使居住证的管理与社会的民主化、法制化进程相适应,与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摆脱“收费——扰民”的窠臼,而不是沿袭旧的管理理念和老的管理模式。
从农民工到外来工,从暂住证到居住证,对外来务工者这种称谓和待遇上的改变,表明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必然会带来一些矛盾和问题,不过这些矛盾和问题并非不可调和,只要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考虑到弱势群体的利益,尊重外来工的劳动,加强对外来工的管理,想外来工所想,急外来工所急,视外来工为本地人,为自己人,从根本上打破户籍不平等这一顽固堡垒,实行城乡一体化。唯有如此,我们的城市管理工作才能与时俱进,真正起到促进城市良性、健康发展的作用。如果到哪一天,外来人口都能够像当地居民一样持证看病,子女都能就近读书,困难家庭都能领到救济红包,这才更值得期待。
稿源:荆楚网
作者:叶传龙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叶传龙;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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