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出台了一项新规:严禁老师和学生一同吃饭、唱歌、出入夜总会等场所,违反规定者轻则通报批评,重则或被开除。该消息一公布便引起了全校师生的热议,有人认为此规定能杜绝校园潜规则、师生恋等情况的发生,十分必要,但也有人对此做法能带来的效果提出了质疑。(9月26日《武汉晚报》)
夜总会,原名歌舞厅,后得洋名KTV。如今,确有一些夜总会藏污纳诟,有人借着灯红酒绿的掩护,干着令人不耻的勾当。但是,欢歌漫舞,酒意阑珊,又可以洗去风尘,释放压力,是现代人休闲娱乐的极佳场所。对高校师生来说,如果班有喜事,结队到夜总会庆贺一番,学生有解不开的心结,拉上几个要好同学,喊上两嗓,一解愁绪,又有何不可?
大学禁止师生同入夜总会,声称是防止师生恋。初衷倒也冠冕堂皇,可是,一纸校规,轻易剥夺了师生的合法权力。如此雷人的校规,制定时有没有征得学生同意,问过学生感受?学生并非生活在真空中,也做不到“百毒不侵”,高校不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反而戴着有色眼镜看夜总会,禁止师生同入夜总会,难道想把学生装进套子里?观念守旧,规定荒唐,颇有“辛辛苦苦几十年,一下回到解放前”的感觉。
“教育是要立人”,教师的职责决定师生间关系应当纯洁,交往须健康。如果认为夜总会易是“事故多发地段”,那么,高校应该多从教师身上找原因,让教师加强师德修养,注意自检自律。“无处不教育”,如果将夜总会作为教育场所的延伸,师生同入夜总会,既可进行情感交流,还可以让学生了解到夜总会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从而教会学生在暧昧场所守身如玉,自我把持,防患于未然。
严格说来,夜总会不过是一个交往的平台,怪罪夜总会,禁止师生同入夜总会,只是因噎废食,毫无道理。不通过教育引导,不从思想上解决问题,即便禁入夜总会,还有“白总会”,师生同逛商场,校园内的林荫树下,也可能产生师生恋,甚至课堂内也有禽兽教师向学生下手,难道连商场、校园和课堂都一同禁了?
世上本无事,高校自扰之。禁止师生同入夜总会,除了傲慢与偏见,还有浅薄与无知。笔者建议,对待师生同入夜总会,高校心理不妨阳光一些。
稿源:荆楚网
作者:叶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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