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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丁:阎崇年事件中的“斗争哲学”

发布时间: 2008-10-09 14:44   来源:    进入电子报
  阎崇年被掌掴,本应是启发关于学术自由,思想自由以及宽容异己等方面思考的文化事件,然而,事件的演化,却完全脱离此积极意义,而进入“斗争哲学”的泥沼。
  现在的态势是,民族主义者与自由主义者截然对立,几乎将这场讨论简化为阎崇年“该打还是不该打”的二元选择问题。双方似乎形不成任何的共识,民主主义者以“民族大义”为先,寄望这一巴掌可以打醒阎崇年的学术良知,而自由主义者却认为这践踏“法治”,是赤裸裸的“观点暴力”,妨害了学术自由,思想自由”。
  我所关注的是,在秉持学术自由,尊重多元,主张宽容理念的自由派中,他们参与此论争,所采取的一些方式。可以看到,诸如民族主义,极端主义,激进主义之类的评判和驳斥,见诸报端;在此事件的评论文章中,魏英杰的《阎崇年挨了民族主义一耳光》应说是很有代表性。单就题目来看,这已经对民族主义者形成了挑衅,而在文章中,又犯了一个明显的逻辑错误,即在并未证实打人者是因何种学术观点的分歧,而产生“掌掴”阎崇年的行动?简单的反证是,倘若是因为阎崇年为“文字狱”辩护的言论而引起的争端呢?这又怎么和“民族主义”挂钩?我敢说,我自己作为自由派,每个自由主义者,对“文字狱”都是深恶痛绝的。
  在论争中,只要将“某某主义”引入,造成“主义”的对立,对争论的双方达成共识是没有任何助益的。事实上,民族主义与极端民族主义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也必须看到,阎崇年的一些观点,譬如剃发易服是民族文化的一种交流形式,不能上纲上线;清军入关更多的是促进了民族融合,其中造成的某些局部的破坏是不可避免的。等等这些,确实已经对一些人的民族情感造成了伤害。当然,这种伤害不是支持“掌掴”阎崇年的理由,却多少能够让“掌掴者”获得同情。倘若跳过这个客观事实,而直斥其为“暴民行径”,也难谈全面和公允。
  民族主义者和自由派在阎崇年事件中不能达成任何共识嘛?至少,这不应成为一个假定的前提,倘若说,“掌掴者”以及其支持者,真要以掌掴来捍卫自己的观点,捍卫民族情感,那么,最有效也最简单的驳论其实是,“掌掴”除了让自己进局子之外,其实什么也捍卫不了;另外,“掌掴”并不仅仅是你所能使用的手段,你可以“掌掴”他人,他人亦可以“掌掴”你。
  你可以说民族主义者无知,你可以说民族主义者极端,你甚至可以说民族主义者是“大傻逼”,但是,当你采取这样的手法时,意味着对话的大门已经关闭,因为民族主义者一定会认为你更“无知”,更“极端”,更“傻逼”。无数的事例印证了这种“互为傻逼”的“斗争哲学”情境,如此,对于形成一些有所助益的共识又有何帮助呢?
  在观点论争中,如何规避“你死我活”的“斗争哲学”场景,使得讨论进入各方能够形成某些“共识”的场域,得到某些有所助益的,也被公众所接受的价值判断。这实在是在追求学术自由,观点多元,宽容异见的道路上,自由主义者应该承当的更大责任。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梁丁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梁丁;阎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