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届中国新闻奖、第九届长江韬奋奖颁奖报告会11月7日在北京举行(11月7日新华社)。本届中国新闻奖的定评,共有261件作品获奖,我的网络评论《大桥坍塌的中美调查之别》获得三等奖。
《大桥坍塌的中美调查之别》写于2007年8月8日下午,是一篇“守株待兔”的网络评论,亦即“有准备”之作。2007年8月1日,美国明尼苏达州密西西比河桥梁发生坍塌,我就知道这对评论来说“有戏”,有可写的东西,新闻迟早要报道他们怎么去调查塌桥的原因。比美国塌桥早一个半月前的6月15日,广东佛山九江大桥被撞坍塌,当地成立了“事故技术安全鉴定专家组”,由10位“国内知名桥梁专家”组成,弄了一天就正式公布了“九江大桥的设计和质量均没有问题”的鉴定结果。比较两者做法的区别,对笔者来说会有东西可写,而对社会来说更有经验可借鉴。
果然,8月7日新华网详细报道了美国如何调查大桥坍塌的情况:他们动用直升机,配备高分辨率摄像器材,到现场展开仔细调查;用激光导引探测设备,绘制出大桥残骸的全方位图像;水下复原小组则使用水下摄像机来观测废墟的情况;利用计算机成像技术,在电脑上重构呈现灾难全过程的软件,纳入一整套数据,包括天气、经过汽车的数量和速度以及坍塌时桥梁上的建筑设备的重量……就是在这样的高科技帮助下,调查人员警告说,“调查坍塌原因的工作费时费力,可能需要长达18个月的时间”。
长达18个月的调查,与仅仅1天的调查,对比真是太强烈了!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中国有火箭调查速度却没有真正的调查者。这深深触动了我,只用大约两小时的时间,我就飞快挥就了这篇评论,字数为1700多字。有比较才有鉴别,但评论不只是简单停留在对比分析上,而是从3个层面推进:一是制度环境。评论提出,官员能够方便操控专家,这是真正可怕的;技术层面的专家与责任层面的官员,如果结成“亚腐败共同体”,那么事故就不可能真正找到原因,悲剧就可能一再出现。二是法律层面。指出我国的《建筑法》对建筑安全方面并无具体有效的规定,“建筑法”充其量是“建筑施工法”。三是文化层面。认为在道义上我们没有形成强大的“耻感文化”,许多可耻的事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那些一天就将大桥坍塌鉴定完毕的专家,会把自己的行为看成是可耻的吗?
这篇网络评论,主要的写作手法就是“用事实说话”,摆事实简单清晰,说道理点到为止,给读者“自己想想”的空间。它的表达是有节制的,甚至可以说“中规中矩”。文章的写作,秉承了“快报快评”的风格;能够快速写就,关键在于平常有很多的积累,比如其中涉及到加拿大塌桥的钢材加工成“耻辱戒指”这样的材料,都要依靠平常的积累。临时查阅、分析的是《建筑法》,一看果然发现法律是不完善的,对建筑安全缺乏约束力。
作为网络快评的《大桥坍塌的中美调查之别》写成后,我第一时间刊发在“19楼网站”自己的博客上,时间是2007年8月8日17:35;次日被广东金羊网刊载,随即被大量媒体转发。金羊网的“金羊评论”在网友中影响较大,责任编辑一直很欣赏我的快评,常常把我的文章推至头条刊发。而且更可贵的是,编辑无私推荐外地作者的作品参与新闻评奖:2006年度广东省新闻奖评选,推荐我的评论《一百种理由抵不上一颗良心》参加,获得了二等奖;2007年度,将这篇《大桥坍塌的中美调查之别》推荐参评,获得广东省新闻奖一等奖,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参加中国新闻奖复评,获得铜奖;随后又作为复评获奖作品由广东省记协推荐参与定评,最终获得定评三等奖。
《大桥坍塌的中美调查之别》被广泛刊载之后,引起的反响是比较强烈的。它曾被《南方周末》在“评中评”版面的“精品一周”栏目予以推介;在2008年1月,又被《南方周末》评选为中国2007年度十大评论之一,并在版面上予以点评,亦认为文章的论证过程“让人充分领略了什么叫‘用事实讲话’”。
近年来互联网发展迅速,网络评论一片繁荣,使得每个人都有了“想说就说”的权利,每年产生的各种网评成千上万。中国新闻奖在众多的分类中设立网络评论类,是对评论的进一步重视。今年该类定评的一二三等奖,总共仅有6篇获奖;《大桥坍塌的中美调查之别》最终能够从无数网络评论中跳脱而出,获得三等奖,确实也不容易。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迅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