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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暮:盘剥“的哥”是地方政府的仇富

发布时间: 2008-11-11 15:59   来源:    进入电子报
  重庆的出租风波刚刚平息,今天又传来两起罢运事件,一起在三亚一起在兰州。这三起事件分别发生在中国的中部、南部和北部,连成一条线正好纵贯中国,似乎正宣示着出租行业的问题其实具有全国范围的普遍性。
  的确,在分析问题的过程中,我们也注意到,无论在什么地方,“的哥”的痛苦似乎都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份钱贵,第二、黑车多,第三、歧视大。于是见招拆招,有专家就把这些问题的成因归结为:公司太黑心、政府不作为、社会少理解。
  “公司太黑心”是说:出租公司转卖运营牌照价格太高,收取的份钱又太贵,以至出租司机跑的多、挣的少。
  “政府不作为”是指:政府没有提供良好的运营环境,管理松懈,黑车盛行,以至出租行业竞争无序。
  “社会不理解”是说:全社会对出租行业尊重不够,是个小院就敢写“出租车与狗不得入内”——人家原文是:出租车禁入;外来宠物禁入。句式不一样,但意思很一样。
  于是,舆论认为“通过政府加强管理、协调公司、引导公众”,多管齐下就可以解决“的哥”的问题。
  当然,这些办法都是好办法。但笔者认为,这些举措却都没有回答一个最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为什么只有“的哥”,成为了这么多不公平待遇的承受者?其它行业纵然也遭遇不公,却没有形成出租司机一样的全行业抗争。这,到底是因为什么呢?
  对此,笔者给出的答案是两个字:“仇富”——来自政府的仇富!
  这话听来好像很荒唐。政府不是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吗?那么多民企老板家财万贯,政府并没有仇恨反而待若上宾。怎么偏对出租车司机看不上眼呢?
  没错,许多地方政府就是看不上出租车司机。
  这首先是因为“出租车行业”看上去真的很像是一个“暴利”行业。你说十几万的车你买着,十几万的牌照你办着,一个月的份钱你都能交好几千。有钱全摆在明面上!说你不是暴利,谁信?
  其次,出租车行业的“暴利”来自于政府资源的分配——是政府把有限的公共资源分配给出租司机,才让你挣了大钱。那我以救世主的姿态蔑视你一下,又有什么不可以?
  第三,是因为出租司机虽然“很有钱”,但又没有有钱到可以被“奉若上宾”的地步。大老板是谁都不敢招惹的,但小老板就容易被人视为“小人乍富”。于是讨厌你一下,也就很正常了。
  在许多地方政府眼里,出租车司机就是这样一个的群体。他们被认定是占用公共资源的得利者,所以就应该背负更多的义务。所以我们看到:城市改造要向出租车司机摊派,道路禁行要对出租车下手,燃油改气要由出租车带头——你看我都不让公务车带头,我却让你出租车带头,可见你欠大家的有多么多!
  而出租公司的横征暴敛无疑更是政府主管部门直接纵容的结果!交通局当然最知道出租公司的利润有多大,但它就是不去改变这种局面!第一:这便于自己的管理操作;第二:这样就可以参与运营收入的分配(有哪个公司不以各种名目向主管部门交钱?);第三:这给官员个人寻租提供了可能。反正出租司机有钱,大家分点又有什么不行呢?
  至于社会的不尊重,无疑也是来自于地方政府对出租行业的歧视。正所谓“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政府的导向指向哪里,社会的好恶就转会向哪里。
  最后说到黑车,我想那应该是最次要、最次要的一个问题了。我甚至以为,你说它是问题都不如说它是“用来掩盖问题的借口”更让人信服。“黑车”的生存空间,不正是“白车”成本过高提拉出来的吗?如果出租行业的门槛降下来、费用减下来,那自然会压缩黑车的利润空间,改变它的成本收益结构,逼迫黑车要么退市要么洗白!再加上正常的行政监管,这个问题应该不难解决。
  所以,出租车司机的窘境,说到底是因为有太多的地方政府都把它当成了唐僧肉,非要咬了又咬才会满意。但是,伟大的超现实主义文学巨著《西游记》,早已六十多次的证明:但凡想吃唐僧肉,那就绝无好下场!
  现在,重庆的“的哥”闹了,三亚的“的哥”闹了,兰州的“的哥”闹了。其实过去就有好多地方的“的哥”也闹过!闹,当然不是好事,可我觉得这实在不怪“的哥”们!人家也是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是共和国的“亲”公民,不是要来的,也不是捡来的,实在不应该看着人家挣两个钱就来气,非要盘剥之而后快!
  稿源:荆楚网
  作者:晓暮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晓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