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想斌:权力有多野,公开财务信息就有多难
发布时间: 2008-11-18 08:34 来源:
进入电子报
近日,辽宁沈阳市民温洪祥向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市政务公开办等部门递交了一份申请表,要求公开办公费、招待费等财务账目。沈阳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负责人说,政府部门财务信息又极其敏感,难度极大,这个公开可能不会一蹴而就,结果可能不会太乐观。(11月17日《人民日报》)
工资、福利、财政拨入资金、下级单位上缴资金、其他单位赞助款、办公费、招待费……知道这些财政开支的来龙去脉,不仅仅是温洪祥一个人的要求。虽然温洪祥有个律师的身份,然而温本身的第一身份是公民,法律意义的纳税人。既然政府一切财政来源于纳税,那么以纳税人的名义要求政府去公开财务信息,于情于理都是一个公民正当的权利申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从法律的层面上已经保障了公民知晓信息的权利。《条例》规定,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信息,就应该向社会公开,财务状况自然也是信息公开的其中一项。然而在倡导法治的社会,为何政府以“敏感”、“难度大”为不愿公开信息的借口,以“国内没有先例”为搪塞民意的托词?
我们不妨先来看看温洪祥的这份《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里面共列举了沈阳市60个政府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应公开的21个项目的财务账目。如果这个申请被准许,就意味着,这60个政府部门的花销,将全部向社会公开。如此庞大的信息公开,对于平日乱花钱和中饱私囊的官员来说自然很敏感。一旦公开,社会的问责难免会将自己的官场生命结束,政府是在“以民为本”还是“以钱为本”便会昭然天下。
但政府作为人民的“管家”,既然掌握着公共财政,自然所支出的每一笔费用,即便是“极其敏感”也没有理由和权力不去向公民汇报。财务公开,无论是国家,还是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厂矿、国有学校医院、人民团体等一切国有单位。)在国际上都是公开的。难不成在辽宁沈阳的有关官员眼中信息不公开是因为“中国特色”?真的没有先例吗?如果没有先例,那么每年两会向全国人民公开国家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如何解释呢?退一步讲,在《条例》实施以来,地方尚未有公开财务信息的先例,但何曾不去想一下,本身《条例》规定的信息公开难道也是在先例的基础上实施的吗?
以无先例、敏感、难度大来搪塞民意,把原本可以说得“秘密”不说,政府公权力的“野性”一如既往。权乃民所赋,但是民为权服务却成了习惯。稍微出现一点试图驯服权力的东西,“野”惯了的权力便凌驾在法律之上去蔑视民意。其实财务公开的难度不在于财务信息本身,而难在于权力不能向民意低头。权力有多野,公开财务信息就有多难。
但财务信息作为一个综合信息,是政府工作的“晴雨表”。敏感和无先例、有难度都不能成为拒绝信息公开的理由。如果不将财务信息公开,既无法对政府实施监督,也不能对政府工作作出评判。更重要的是,政府财务不能只讲“集中”,信息公开是法治的要求,民意的企盼,更是将放野的权力驯服的关键步骤。
但也许有人说,即使公开财务信息,谁能保证公开的信息是不是人们期待的那个“秘密”?堂而皇之的把假信息公开,民众有如何奈何得了权力。也许这是实情,驯服权力的确至关重要。但如果连公开都没有做到,其他的就更谈不上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马想斌(荆楚网特约评论员)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马想斌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