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张俊杰:三鹿毒奶粉都环保地销毁了吗

发布时间: 2008-11-26 19:02   来源:    进入电子报

  今日,笔者百度快照收索:昆明深度填埋销毁12吨三鹿问题奶粉、我市昨销毁10。3吨三鹿奶粉、三鹿奶粉事件9月15日:封存和回收的万余吨奶粉全部销毁……媒体的报道集中焚烧销毁三鹿毒奶粉的新闻目不暇接。
  笔者选择“昆明深度填埋销毁12吨三鹿问题奶粉”一文细嚼慢咽,重点阅读销毁过程:昨日上午,5辆装载着12吨三鹿问题奶粉的货车开进了昆明市西郊垃圾填埋场。本想以最环保的方式高温焚烧处理,可是当地的火电厂却无处理经验,只好改为进行深度填埋销毁。昆明地区三鹿奶粉总经销商昆明深宏糖酒副食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石家庄三鹿集团监督销毁的业务代表,在云南省工商局消费与权益保护处、昆明市消保处、五华区环卫处等部门的现场监督下,用破坏性填埋的方式销毁了目前昆明市最后一批三鹿问题奶粉共计12吨,总价值约为78万元。看到散落在地的奶粉,数位围观的妇女喊着“可惜了”冲进去捡,被工商执法人员及时制止……环卫处建议奶粉在垃圾填埋处填埋 ,包装袋就由西郊垃圾填埋场回收制成沼气发电。”  但是五华区环卫处负责奶粉销毁问题的工作人员说,一开始想到的回收包装袋进行沼气发电可能要成为空想了。“担心塑料包装袋进沼气熔炉会对锅炉造成破坏,而且高温焚烧塑料包装袋产生的浓烟对环境破坏很大,所以随着奶粉一起填埋是比较理想的处理方式。”这位工作人员还说,不久前代理蒙牛牛奶的云南经销商也在西郊垃圾填埋场将一批蒙牛问题液态奶倾倒填埋,现在那堆成小山的蒙牛奶包装袋发出阵阵恶臭,“液态奶不能随便倒掉,也只能这样进行处理了。”五华区环卫处工作人员说。

  读罢这消息,尽管祸国殃民的制假售假行为,终究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遭到应有的下场。然而身为工商管理人员的我一想到三鹿毒奶粉都环保销毁问题,心情就很不舒畅。也想为罚没物品和追回赃物的处理问题议一议。
  对于罚没物品的处理问题的争论,可能是十几年来争论群体最多的如何才科学合理的话题。从专家学者到法官律师,从法律专业人士到非法律专业人士,从政府官员到平民百姓,
  都有不少人在关注这个话题。然而这块“有滋有味”的硬骨头在执法实践工作中一直没有很好地啃下来。看看各地三鹿毒奶粉销毁新闻,你敢说三鹿毒奶粉都环保销毁了吗?你敢说类似的罚没物品和追回赃物的处理都做到了科学合理吗?
  当前,环境污染已成为严重影响国民生存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控制环境污染,国家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科学提出了“节能减排”的政策。行动上果断出击,坚决关闭小火电、小造纸、小煤窑、小钢铁及其他高污染企业,目的是“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然而,善良的读者们很难从三鹿毒奶粉销毁新闻中,读出新闻背后的隐形道理呢?
  事实上,近年来各地区不少执法部门,在罚没物品的处理问题上,确实象云南省工商局那样本想以最环保的方式高温焚烧处理,可是当地的火电厂却无处理经验,只好改为进行深度填埋销毁。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罚没物品的环保处理遭遇了不少冷落。火电厂却无处理经验,似乎意味着争论逐渐平息了下来,但问题远非这么简单。
  单纯从建国以来,我国对罚没物品和追回赃物的处理来看,一直沿用国营商业部门作价收购的方式。以前,旧的处理方法弊端还不少。如对一些违章物品进行公开拍卖,但结果往往是拍卖后又“回流”到违章经营户手中,“刚刚拍卖、随即没收”的事时有发生。就是现在上面新闻中还有“看到散落在地的奶粉,数位围观的妇女喊着“可惜了”冲进去捡,被工商执法人员及时制止……“的怪事发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加强廉政建设的需要,近几年,一些省市对处理的公物实行公开拍卖,作了大胆尝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在实践中也遇到一些具体问题,长期以来,对罚没物的处理仍然成为执法部门棘手的一大难题。
  打假,重在法治和管理,监督和尽职。常年打假,多次焚烧,但是究竟源头问题谁负责呢?尽管最环保的方式高温焚烧,能制造一种打假的声势,彰显的是党和政府打击制假售假 违法犯罪活动的决心。良好的用心,不言而喻。然而从另一方面看是不是资源浪费,与国家提倡节约资源的话题相背呢?打假部门又怎么会想到,自己在打击违法、欢庆胜利的同 时,又制造着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另一种违法。显然,这已经不仅仅一个纯粹的法律问题了,而是一种对“科学发展观、科学执法观、公平正义观”的拷问与考量。
  由此看来,创新一套合理的罚没物处理方法,很有必要。它能让我们收缴的非法枪支,假冒的铁质产品,可以在碾压后送进炼铁炉,进行再利用。假冒的香烟,送到城市垃圾焚烧炉,焚烧发电,既产生了电能,又减少了空气污染如此等等。
  总之,笔者认为对罚没物品和追回赃物的处理应多管齐下:
  1、公开拍卖。行政机关处理的公物必须是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流通的商品,具体是指执法机关罚没物品,依法不返还的追回赃物,邮政、运输等部门获得的无主货物,国家机关、社 会团体和国营企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需要处理的物品及其他方面需要变卖的公物。公开拍卖首先要从罚没物品做起,执法机关依法罚没物品,经法律判决裁定生效后可进行拍卖的,必须委托当地政府指定的拍卖行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拍卖,不得交由其他商业渠道作价收购,更不允许执法机关在本系统内部作价处理。其中,对于大宗商品、重要生产资料以及专营、专卖商品,可采取招标或定向拍卖方式,首先拍卖给有该类商品经营权的企业;公物处理量较少的城市或地区,可不专设拍卖行,由当地政府指定单位,在有关方面的监督下,按拍卖程序承办公物处理的公开拍卖业务。
  2、集中销毀。对于查处案件中涉及的假冒侵权商品,工商部门应注意适当集中多起案件中罚没的物品,采取环保手段予以集中销毁。具体处理时,可采用先破坏物品形状,再进行 地下填埋或封闭焚烧的方式进行,既高效又安全。在整个销毁过程中,工商部门应派专人在现场监督并记录整个处理过程,确保万无一失,并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
  3、不浪费销毁、有限制拍卖、无风险捐赠。过去的一些处理方法弊端很多,也曾引起社会各界的议论。比如,对一些违法物品进行公开拍卖,结果往往是拍卖后又“回流”到违章经营户手中,“刚刚拍卖,随即没收”的事时有发生。因此,探索和创新一套科学、合理的罚没物品处理方法,包括不浪费销毁、有限制拍卖、无风险捐赠等,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难题。所谓“不浪费销毁”,主要是针对一些带有违法违章性质而且商品实际使用价值不大的罚没物品。对其公开销毁后,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送物资回收部门作价回收,所得全部上缴国库。所谓“有限制拍卖”,主要是针对带有违法违章性质且焚毁容易影响环境的罚没物品。在实施拍卖前,对所有拟拍卖物品进行逐一审查,适合销毁的一律公开销毁,对其中有较大使用价值的进行公开拍卖。“无风险捐赠”,主要是针对那些易腐烂的罚没物品。比如,瓜果蔬菜一类的罚没物品,可以送给花农或园林工人,监督并确保他们将其转化成肥料用于园林绿化或者土地施肥。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俊杰(湖北)

(本文来源: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张俊杰;三鹿;奶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