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徐峰:“生存证明”其实是一种“懒政”

发布时间: 2009-04-25 10:46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3月31日前仍在广东省社保局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都要进行生存资格审验,并在申领养老金时提供 “生存证明”。广东省社保局表示,开展基本养老金审验工作是养老保险法规、政策规定,是反欺诈反冒领基本养老金,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措施。(据4月23日《广州日报》)
  真是创新得可以的制度!如果说人死了需要证明的话,那还情由可原,因为人死如油尽灯灭,自然没法子证明自己已经死了,要是自己还能证明自己还活着,那就只能说明他还活着。但是活着的人就不一样了,一个大活人根本无需证明自己还活着,那还需要什么“生存证明”呢?难怪有网友戏称这种所谓的“生存证明”就是“我还没有死”制度。
  社保部门之所以出台了这么一规定,表面上看是有其苦衷的,因为近年来欺诈冒领养老金的大有人在,死人仍“尸位素餐”的不在少数,其出发点无疑是好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社保资金。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要想领养老金,就必须出具“生存证明”是不是有点太不人性化了。第一,老人们最忌讳的就是“死亡”,而“生存证明”恰恰就是死亡与否的证明,让老人们为了那本属于自己的养老钱去证明自己还没有死,确实与中国传统文化不相符,在中国犯了忌讳那可是了不得的事情。第二,老人们领养老金凭什么要自己去证明自己还活着呢?那社保部门的担当和责任又在哪里?这实在有点说不过去。
  窃以为,社保部门出台这么一个“生存证明”的规定,其实是一种“懒政”。要想证明那些老人们活着就真的那么困难吗?要了解养领取养老金对象的真实生存状况,社保部门完全可以不必这么“折腾”老人们,可以通过其他的诸如“多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方式轻松实现,现在网络如此之发达,想必实现起来并非易事。当然,中国的事情办起来没有那么容易,即便是在老百姓们看起来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因为这样做,需要涉及多个部门,但是政府部门本身就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辛苦点又算什么呢?只要相关部门本着“以人为本”出发,社保、公安、民政三个兄弟部门之间建立起一种信息共享的制度,那么老人们领取养老金就无需证明自己还活着了。也许,社保部门觉得这样太过麻烦,那你怎么就不想老人们的难处呢?别说人家可能腿脚不方便,就是身体健壮着又能怎么样,凭什么自己要跑上跑下证明自己还活着,即便是要证明,要验审是否有资格领取养老金,那也是你们社保部门的事情。我想,所谓的“生存证明”,无非也就是找所在地的派出所出个证明,然后盖个红戳戳而已。这么一件小事,社保部门怎么就不能直接去联系呢?
  说到底,这种不人性化制度的制订者出台政策的时候,就没有为老百姓着想,只为图自己的方便,试想,要是你家的老人某个月去领取养老金,人家不给领,说要拿“生存证明”过来才能领。你家老人会怎么想?说不定,他就不领了,没有人格尊严,要拿点钱也太不值得了,还不如让儿子养着算了,从这个角度上说,“人性化”应该成为政府部门制订政策应该考虑的前提之一,不能为了图方便而牺牲老人们的人格尊严作为代价。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峰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徐峰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