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贪官有的是,但贪而形成一套理论,以此指导贪污“实践”的并不多。
远的不说,几年前查处的福建政和县委书记丁仰宁就应该算比较有名的一个,“千里来当官,为了吃和穿”,“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当官不收钱,退休没本钱”,丁仰宁的这些话,想必很多人都十分熟悉。再如,不久前被查处的甘肃省庆城县委书记张畅钰,也有一段振聋发聩的话:对于民营企业家送来的5万元,“如果拒收,很有可能伤害了我们县民营企业家的自尊心,万一导致项目夭折,我岂不是成了人民的罪人。”话虽然说得冠冕堂皇,但从本质上分析与丁仰宁之流并没有区别。如今,这个名单再添新人。2009年5月19日,刚刚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的吉林市原副市长于国华,在他的忏悔录中,直白地说:“你靠我的领导挣了钱得到好处,你就应该出点‘血’给市委市政府(实际是给我)。”(6月4日检查日报)
贪而有了理论指导,真是一件让人想想都感到十分可怕的事情。无论是丁仰宁的“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 张畅钰的“拒贿怕伤企业家的自尊心”,还是如今于国华的“靠我挣钱就得出血”,都充分说明这些贪官已经没有任何廉耻,对金钱的追逐已经代替了执政为民的信念,而且贪污腐败更加自觉而心安理得,聚敛钱财则更为疯狂和肆无忌惮。同时也让我们看到,权力在各级官员手中已经被异化到何种程度!
有话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眼睛。作为官员,用什么理论来指导自身做人做官的实践,确乎是一件大事。如果始终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那么定然会心中有防线、脚下有红线、做人有底线,自觉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但如果时时刻刻想到的是“靠我挣钱就得出血”,则必然会想方设法贪污腐败,当硕鼠,作蛀虫,最终沦为国家和人民的罪人。
事实上,即使没有说出来或者说被曝光出来,所有贪官也都是有一套自己的理论的。比如,贪而租房演戏,收而限额封顶,惠而下台回报,等等,花样很多。其实所谓的“潜规则”,也都算是指导实践的理论。揭示这样一个道理,一方面有利于我们认清贪官的真面目,另一方面,当然更有利于我们反腐倡廉。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如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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